當前報章為 第20150603號
20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
假移樹‧真殺樹
2015-06-03
華士古達嘉馬花園﹝新花園﹞外兩棵鳳凰木因對往來途人構成阻礙而需要移植,對於居住在附近的筆者覺得其實該路段甚少有街坊來往,到底街坊是否真的覺得構成阻礙成疑,不過今日想講的不是民署行動前有否向街坊諮詢,而是民署在樹木管理方面值得關注。
跟據香港發展局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的「移植樹木指引」中提到,「修剪樹冠 樹冠經修剪變得疏落後,會削弱樹木製造食物和儲備養分的能力。因此,在移植期間修剪樹冠,對樹木未必有好處。 同時過度的修剪亦會破壞樹木的自然形態和減低光合作用。」,「在溫帶地區,春秋兩季被視為移植樹木的最佳時間, 但在香港這類亞熱帶地方則不太明確。一般來說,夏季不是移植季節。由於夏天的蒸騰效應高,故在這個時候移植樹木會對樹木造成壓力。而在惡劣天氣及有颱風風險的情況下進行,亦會影響工程進度及移植成效。」
另外,中華樹藝師學會歐永森會長撰寫的「樹木移植的國際做法」道出,「說到這裡有人會問,既然能搬的樹根不多,也不如將樹冠樹幹也砍掉一大半,去平衡所謂的“根冠比”,那就不是行了嘛?……但將如此做法應用到十年生以上的大樹老樹,這幾乎是制造“樹木謀殺案”。因為葉片砍光,光合作用沒了;樹枝樹幹砍掉,用來重生的儲藏養分沒了;頂芽砍掉,制造“生長素”的地方沒了 這樹還能活嗎?」
對於重傷的樹木被移植後,會用盡自已儲藏的養分來長出水橫枝,長出新葉;然而這情況會給人一個錯覺樹木健康生長,一但養分用盡,根部未能康復,水橫枝又未能提供足夠食物,就會變成慢性殺樹。
民署在初夏進行這樹木移植,又將樹木去頂,顯然與香港的指引及國際做法南轅北轍。其實民署每年為樹木去頂藉詞護理已經為人詬病,到底民署內部的《移植樹木操作指引》又是怎麼樣的?指引又是否跟國際做法接軌?冀民署立即公開其指引,以釋公眾疑慮。
馬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