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519號
2016年05月19日
星期四
人資辦廿八日併入勞工局
2016-05-19
【本報訊】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成立的人力資源辦公室,由今年五月二十八日起將併入勞工事務局,將人資辦的職責納入聘用外地僱員廳。與人資辦合併後,勞工局將同時負責處理聘用外地僱員申請的工作。
行政會昨完成討論《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將勞工局與人資辦合併,目的是優化人力資源及勞動範疇的工作,以及理順公共行政架構的職能。
草案建議,勞工局現有的職責基本維持不變,與人資辦合併後,勞工局將同時負責處理聘用外地僱員申請的工作。勞工局將維持由一名局長領導、兩名副局長輔助,並設六個廳級,十二個處級。同時,撤銷原有的四個科級單位。
重組後,勞工局將設研究及資訊廳,維持下設法律及研究處(原研究處)和資訊處的設置、勞動監察廳,下設勞資關係處(原勞資權益處);勞動保護處以及新的准照及技術支援處、職業安全健康廳,下設推廣訓練處及危害監察處(原預防危害處);就業廳,原有大部分的職責將維持不變,將處理職介所准照申請的職責轉移予勞動監察廳。由於職責調整,撤銷該廳下設的就業拓展處;職業培訓廳,下設技能培訓處及技能鑑定處。為優化及理順培訓課程的發展及執行,將原課程發展處及培訓執行處合併為技能培訓處;聘用外地僱員廳(將人資辦的職責納入該廳),下設分析審查處和聘用基準及管理處,處理人資辦原有的工作;以及行政財政處。又建議勞工事務局人員編制由現時的二百二十八人增加至三百二十人,並自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合併後,與聘用外地僱員廳資訊即時互通,有利掌握企業的人力資源狀況,加強人資審批工作。又指,將會分流處理中小微企的外僱申請,令中小企運作不會因缺外僱而受影響。並相信,局方重組後,將會更好保障本地居民優化就業,向上及向橫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