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價過路費」案 正副院長、庭長、法官被問責

2011-01-17

【中新社鄭州一月十六日電】(記者李貴剛)備受關注的河南「天價過路費」被判無期案有了最新進展,負責本案的平頂山中院主管副院長任建軍、庭長侯曉宏、主審法官婁彥偉以及院長郭保振4名責任人被問責。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十六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述消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立文在通報中稱,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時建鋒詐騙一案」判決後,因時建鋒之弟時軍鋒十五日晚向公安機關投案,供述稱其哥是替其頂罪,案情出現重大變化。 鑒於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十五日晚召開審判委員會,認為平頂山中院在審理本案時,存在審查不細、把關不嚴等問題,判決結果損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公信力,決定對相關審判人員予以責任追究。 田立文通報稱,平頂山中院刑一庭主審法官婁彥偉對案件證據審查不細,把關不嚴,免去其助理審判員職務,調離審判崗位,接受培訓,等候處理;平頂山中院刑一庭庭長侯曉宏領導不力,負有主要責任,失職,責令平頂山中院依照法律程式提請免去侯曉宏刑一庭庭長職務,接受培訓,等候處理;平頂山中院副院長任建軍,作為主管院長,主持審委會把關不嚴,沒有盡到應盡職責,對其停職檢查;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保振,作為院長,要對全院負責,幹部教訓培訓管理不到位,對其誡勉談話。 同時,責成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平頂山市委寫出檢查,對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統通報批評。另外,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審判監督的上級法院,監督指導不力,向河南省委、省政法委寫出檢查報告。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保振說,時軍鋒投案自首,使本案的主要事實、證據發生重大變化,已經建議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河南禹州農民時建鋒: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至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時建鋒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自己的兩輛大貨車上安裝假軍牌,共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合計逃費金額為人民幣368餘萬元人民幣。河南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以詐騙罪判處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萬元,追繳時建鋒違法所得一切財物。 此案披露後引起強烈社會反響,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十四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