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通告

提醒學生校內外均不應蒙面

2019-10-05

【中新社香港10月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4日向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發出通告,促請學校提醒學生及家長:原則上,除因宗教或健康原因,學生在校內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此原則也適用於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士。

當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禁止蒙面規例》,將於5日零時正式生效。楊潤雄同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稱在新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準的集結時,使用可能會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為免誤墮法網,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

通告稱,原則上,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而此原則也適用於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士,如課外活動導師和由服務提供商派往學校提供服務的人員等。而教師與家長應以身作則,為學生樹立榜樣。

楊潤雄強調,學校不是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學校與持份者應協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平穩和寧靜的環境,讓他們正常學習和健康成長。他也呼籲學生在校外應避免接觸陌生人,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

同時,局方促請學校盡快通知家長,使其盡早知悉新規例即將實施,相信在各方協力支援下,可守護學生,讓他們在平靜和安全的環境中正常學習、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