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發現有外賣店疑出售未經檢疫大閘蟹

市政署提醒市民買大閘蟹應認清貨源品質

2019-10-19

食品安全廳加強對巿面上銷售及供應大閘蟹之零售及餐飲場所進行巡查

【特訊】市政署一直透過嚴格的入口檢驗檢疫制度以及市場巡查機制,對入口並在本澳市面上銷售之鮮活食品嚴格把關。早前市政署食品安全廳派員赴江蘇,實地瞭解當地大閘蟹備案養殖場,並與當地海關舉行會議,持續檢視供澳大閘蟹預檢機制。與此同時,因應近期大閘蟹陸續上市,已加強巡查市面零售、批發及餐飲場所,多重措施保障大閘蟹的食用安全與居民健康。

現時本澳市面出售的大閘蟹主要來自內地江蘇、湖南,並且須來自受內地權限部門監管的合資格出口養殖場。為確保供澳大閘蟹的品質及安全,市政署會定期對供澳大閘蟹養殖場進行實地調研,早在大閘蟹養殖階段市政署食品安全廳已派員赴江蘇,實地瞭解當地大閘蟹備案養殖場的環境、水質及飼養管理等,從源頭作品質監控,並與當地海關動植處相關人員,就供澳大閘蟹預檢措施及大閘蟹監管流程進行技術交流。

自二○一七年起對直接供澳的大閘蟹採取預檢措施,即本澳業界可自行與符合供澳資格的內地大閘蟹養殖場進行配對。在有關養殖場正式供貨到澳門前,市政署會到內地採集樣本進行檢測,作最終品質監控。通過市政署預檢的備案養殖場,其大閘蟹才可輸入澳門,且在出貨前須由來源場監管當局直接封簽,避免混入其他貨源大閘蟹,以確保符合供澳的安全品質。

另外在本澳市售層面,因應大閘蟹陸續上市,市政署已加強對出售及供應大閘蟹及相關食品之餐飲、零售及批發場所之排查。在巡查期間發現一外賣店,涉嫌透過網購方式直接從外地購入大閘蟹,並在本澳出售及供應。食品安全廳已即時採取行為,扣押約二百隻,共重約三十五公斤懷疑未經檢疫大閘蟹,並且開立卷宗跟進,倘構成違法會作出檢控。

市政署呼籲,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購、代購,或實體店出售或供應之大閘蟹,均須接受強制衛生檢驗檢疫,否則違法者可被檢控。本澳食品入口商、批發商、零售商、食肆及街市攤販等食品業界必須謹慎選擇貨源,切勿供應及出售來源不明之大閘蟹,並須確保其經檢驗檢疫進口;保留相關來貨單據,以便有需要時供權限部門追查來源及流向。市政署將持續加強巡查,倘查獲涉嫌生產經營、銷售及走私須依法接受檢疫而未經檢疫之食材,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對有關行為人作出檢控。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五萬元至六十萬澳門元罰款。

消費者在選購大閘蟹時,應到信譽良好及衛生可靠的店舖,切勿單憑網上廣告圖片便決定選購,購買前須清楚知道貨品來源及經正途入口,以保障安全。同時,應選購生猛、外殼完整有光澤、沒有異味的大閘蟹。由於大閘蟹營養豐富,一旦蟹隻死亡,其體內微生物可大量繁殖分解組織,甚至產生有毒的組織胺,不宜繼續烹煮食用。倘消費者對大閘蟹來源存疑或經非正途運入本澳出售,可致電食安熱線2833 8181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