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資新政回應外企核心關切

2019-10-30

【中新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 李曉喻)中國新一輪穩外資政策將於近期公佈。中國官方今天透露,此次穩外資涉及四個方面20條措施,集中回應了外企核心關切。

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29日透露,在措施的醞釀起草過程中,官方向500多家外資企業發放了調查問卷,廣泛聽取了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的意見,還專門組織力量研究了中國美國商會、中國歐盟商會發佈的投資報告,對他們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

此次出台的20條舉措中有50多項具體措施針對性回應了外企提出的具體問題。

例如外企希望能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新規便明確保障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政府採購,不得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或投資者國別、產品或服務品牌等。如果有外企認為自己受到不平等待遇,可以依法向採購人提出質疑,採購人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或者質疑者對答復意見不滿意的,可以向同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針對外企參與制定中國標準的意願,新規明確,要全面落實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中國標準化工作,進一步提出鼓勵外資企業參與醫療器械、食品藥品、信息化產品等標準制定工作,提高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制定修訂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再如,圍繞在華投資權益保護,有外企反映有些地區和部門制定行政性規範性文件時,出台到實施的時間比較短,企業調整準備的時間不足。對此,新規要求制定這類文件應當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公佈到實施之間的時間,給企業留出準備時間,提高政策可預見性和透明度。

關於知識產權保護,新一輪穩外資措施明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通過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來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轉讓技術。相比以往『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的原則性規定,『現在的要求應該說更加具體、更便於貫徹落實。』王受文說。

針對外企在華生產經營過程中後續可能遇到的問題,新規還明確,各地區應該建立健全外商投訴受理機構,完善處理規則,規範處理程序,提高處理效率。

充分調研、識別、回應投資者關切,並在此基礎上推出維權機制,細化規定,足見中國深化對外開放不是『口惠而實不至』,而是切實的行動。

在滿足全球投資者核心訴求的同時,中國此次還提出了不少措施便利外企在華經營。

根據新規,中國將支持外企自主選擇如何借用外債;支持各地適當放寬對來華外籍人員年齡、學歷、工作經歷限制等。為使在華外企投入生產經營更便捷,新規還提出要優化外資項目用地審批程序,合併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等。

作為對外開放的受益者,中國歡迎全球投資者的誠意是一以貫之的。從出台《外商投資法》,到推行更加簡短的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再到公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一系列舉動都表明中國在不斷推動規則、標準、制度的優化,為投資者提供更好服務。

中國最新營商環境全球排名從去年的第46位上昇至第31位,首次躋身全球前40強,且前三季度吸收外資額保持增長,表明這些努力的成效已經初步顯現。隨著中國法律法規及政策環境更加透明可預期,中國對全球投資者的吸引力也有望進一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