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全部門私煙案第二波偵結

27人緩起訴1年

2019-11-08

【香港中通社11月7日電】台北消息:台北地檢署偵辦私煙案7日第二波偵結,針對蔡英文官邸前警衛室內衛主任林國欽少將、蔡英文前女隨扈張嘉玲等27名購煙大戶,依違反稅捐稽徵法緩起訴1年,同時須支付公庫不等金額。

台北地檢署持續追查私煙案大量訂煙者,繼今年8月23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首波起訴台當局安全部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等13人後,當天再對27人作第二波偵結,緩起訴1年。檢方依被告訂購煙品數量、逃漏稅金額,分別定出緩起訴條件,林國欽等27人各須支付公庫新台幣3萬元到30萬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並接受法制教育6小時。

至於其他買煙數量較少者、其他次領導人出訪部分,均另行偵辦。

台北地檢署新聞資料指出,林國欽等27人明知向吳宗憲登記購買的煙品,是利用領導人出訪機會向中華航空購得,可以禮遇通關方式免驗放行而不經海關查驗出關,也明知數量超過合法攜帶入境數量,仍於6月至7月間向吳宗憲訂購。

吳宗憲預先向華航人員訂購,並於領導人出訪專機返台當日機邊交貨,其餘煙品則於專機上購買,於7月22日專機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後,以公務車載運9800條煙品,創下桃園機場夾帶香煙最高數量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