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汽車必須安裝自記速度計

但無品牌規定亦無需加裝顯示屏

2019-11-12

一行人與交局汽車檢驗中心負責人等合照

【特訊】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就政府明年3月實施重型客車、 貨車需安裝自記速度計及早前新規定《車輛檢驗規章》中對車輛前照燈的檢驗方法,以及對驗車中心檢驗輪侯時間等問題,在劉偉強理事長帶領下一行9人赴交通事務局汽車檢驗中心與局方展開交流並參觀中心了解修法後的驗車程序。得到車輛及駕駛員事務廳李頴康廳長、陳耀輝處長、劉耀沛職務主管接見。

陳耀輝處長向與會者詳細介紹新規定實行至今的情況,表示新增檢驗車輛前照燈,主要是為了駕駛安全,只要標準的光束,燈光不要過於分散及過高,避免影響其他駕駛者即可。有關重型汽車安裝自記速度計,陳處長重申自記速度計需具備速度顯示及儲存最少15分鐘行駛過程中速度、里程及時間等功能,局方沒有規定設備的品牌,亦無需加裝額外顯示屏幕,在年檢時可自行提供列印的記錄或現場顯示上述資料的記錄,供車輛查檢人員拍照存檔。

另有與會者提出希望政府日後如修訂驗車指標,在正式實行前,能在驗車中心當眼位置張貼告示提前使業界配合。李頴康廳長回應時同意修訂標準後加強宣傳,並表示局方會定期邀請專家為檢驗中心的技術人員培訓,就車輛檢驗輪候時間問題,局方亦會因應實際情況作出優化,適時調整運作時間,加開工作時段配合業界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