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監控,引發社會憂慮

2019-11-13

【特稿】「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天眼」)引入人像及車牌識別系統的社會憂慮,一直未停下來,有憂慮與內地信用體系接上,令居民在不知不覺間與此拉上關係,突如其來的出行、銀行貸款等受到限制,另憂慮就是私隱的泄漏。縱然保安司司長多番解釋,天眼不會與內地信用體系接上、又會嚴守《個資法》,仍未能平息社會憂慮。鄰埠香港社會運動,帶出社會有憂慮不同的自由受到收窄;澳門難免或多或少會受鄰埠事件所啟發。加上早前有流傳,內地信用體系對於居民的出行形成限制,也會影響到信貸、房貸的批核、澳門分階段在200支引入人面和車牌識別,幾個因素在同一時空交雜、訊息交叉,產生憂慮部分自由會被在無形中收窄的迷思持續發酵,十分需要政府當面出來再交代和作保證。

近期,保安部門再發出新聞稿稱,自天眼投入運作以來,一直嚴格按照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的規定使用系統,包括「天眼」影像保存期最長為60日,在60日後影像會在系統內自動刪除;當錄像構成證據時,警方會嚴格按照規定及指引進行登記及提取,並在有關的司法程序結束後30日內對相關的影像進行銷毀,天眼的資料收集會嚴格遵守《個資法》,嚴格以及已設有一系列的使用守則,並計劃以後台人臉識別技術方式(下簡稱為「後台模式」),替代人手去翻查有關已攝錄影像,提升偵查效率,讓警方能夠及時作出相應的警務行動,可惜仍未能給予社會信心。

市民長期受美容、不同形式的推銷電話長期騷擾,個資辦近年才對於少數美容推銷電話作出處罰,長期無法解決問題,令市民對官方在個人資料及私隱保護上失去信心,個資辦難治其究。政府可能不明白,社會、市民的憂慮所在,冰冷的新聞稿,未能令社會對天眼建立信心。造成政府管治失去信心,到底是誰之過?筆者期望治安當局不要講一套、做一套,要帶頭做好個人資料的保護,確保措施的推行與目的達一致,最重要是不要讓社會憂慮變成事實,不要令市民生活在大監控的環境下,自由在不自覺中被收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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