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平民大廈土地移轉

居民廉署遞信促調查釐清安置責任

2019-11-15

台山中街平民大廈居民到廉署遞信

【本報訊】台山中街平民大廈居民聯誼會 (下稱:「居民團體」) 昨午到廉政公署遞信,促請調查及監察移轉土地、履行租賃批地用途及相關責任等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直選議員蘇嘉豪擔心,該大廈狀況差劣,不知還能「捱到幾多年」。

平民大廈的歷史背景,源於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 (下稱:「澳娛」) 於一九六零年代因計劃興建葡京酒店、回力球場等而需要安置原地木屋戶。為此,澳葡政府於一九六三年與「澳娛」簽署租賃批地合同。合同確立土地用途和承批人責任,主要包括興建徙置房屋作安置受影響居民之用。

二零一七年,「澳娛」透過「租賃批地而取得權利包括建築物所有權的方式」將平民大廈售予「蕭頌銘」。自此,「蕭頌銘」多次向工務局申請相關地段的規劃條件圖,看來有意將大廈拆卸重建;但是,重建後會否繼續履行租賃批給的用途,即安置居民的問題,一直未有定案。

「居民團體」認為,「澳娛」將土地移轉至「蕭頌銘」,其是否必須繼續履行一九六三年租賃批地的理由,即安置居民,對居民的權益至關重要。否則,將意味居民隨時可被要求於限期內搬遷,又或重建後大廈單位可自由轉售,居民權益將得不到任何保障。因此,期望廉署調查「澳娛」將平民大廈售予「蕭頌銘」,在土地移轉問題上有否涉及行政失當行為。

他們也提出,如果土地移轉後毋須承擔當初批給用途和相關責任的話,則可能違反《土地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因此,希望廉署調查「澳娛」移轉租賃批地予「蕭頌銘」時,有否涉及土地批給用途的不法更改,現時土地承租人是否仍需遵守一九六三年的租賃批地合同的土地用途和責任,即對居民的安置。

陪同遞信的直選議員蘇嘉豪表示,台山中街平民大廈非常殘破、危險,當局都承認環境很差。而且,那大廈旁現正興建公屋,居民每日忍受噪音、廢氣、震動,擔心樓宇還能「捱到幾多年」。其實,居民都贊成重建,希望業權人至少要令居民安心,讓他們知道自己往後不用「瞓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