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津貼珠海醫保

常住橫琴三類澳人

2019-11-16

何鈺珊 (右) 出席新聞發佈會

【本報訊】政府已制定行政法規,將津貼在橫琴居住的合資格澳門居民購買當地的醫療保險,相關金額是每人每年四百一十元人民幣。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暫時未有計劃把津貼擴展到內地其他城市。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為落實有關大灣區的國家政策,特別是國家為港澳台居民發出內地居住證的政策,方便澳門居民融入大灣區生活和居住,珠海市醫療保障局推出「關於常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參加珠海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參保方案。

澳門居民參保所需的財政補貼由橫琴政府承擔,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繳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向合資格居民提供津貼,為此,特區政府制定了《居住於橫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草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津貼計劃的申請人須為居住於橫琴、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及已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年齡為六十五歲或以上;十歲或以下;或屬小學及中學教育的學生。但不包括在橫琴工作且已參加適用於內地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

申請醫療保險津貼須提交法規所指定的文件,經衛生局審批後,於六十日內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醫療保險津貼每年發放一次,具體金額以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倘參加醫療保險的期間等同或少於六個月,則津貼金額可減少百分之五十。

衛生局副局長何鈺珊指出,參保的澳門居民需要繳付四百一十元人民幣,約四百九十澳門元;若向澳門衛生局申請且符合資格,可獲全數津貼。直至十一月八日,有三百三十四名澳門居民居於橫琴且參保;當中,約一百人符合津貼資格。被問及參保的情況如何,有否存在問題,何鈺珊回應,暫時得知是順利的。並表示,常常從相關視頻見到參保人拿著相關證件時顯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