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百項回歸前法律法令

立法會通過不生效

2019-11-19

立法會一常會主席何潤生介紹小組審議。

【本報訊】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確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法案,有關的二百八十三項法律和法令將在刊政府公報後即確認廢止、默示廢止及失效。

法案昨在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等列席。最終全部條文在零意見、零反對下獲在席三十名議員贊成通過,包括之前曾在一般性表決時投棄權的高天賜。

負責法案小組審議的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法案雖簡單,但涉二百多項法規,在技術層面有高度複雜性,為確保相關準備,立會與政府的法律顧問團重新審閱和確認全部涉及法規,所耗的時間和精力絕對不少,相關工作最終獲成效。

委員會認為,有關保障既得權利和已確立的法律狀況條文是十分重要,因本法案只是對法律體系加以釐清和簡化,並非令私人應受保障的法律權益有任何的影響,包括公職人員薪俸、津貼、補助及其他福利,以及專業資格、學位和學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