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三建議冀重視兒童參與及發展權

2019-11-20

【特訊】11月20日為世界兒童日,今年更是《兒童權益公約》通過三十周年的日子,在各成員國的推動下,包括澳門在內全球的兒童權利有明顯的改善,但仍然需要全社會就兒童權利的可持續發展而努力。

身兼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的婦聯副理事長庄玲玲期望,通過跨部門跨領域有機協作,加強政策中兒童發展的視角,並提升澳門兒童的參與和發展權,建構兒童友善城市,共建澳門美好家園。

《兒童權利公約》自1998年起適用於澳門,至今已逾二十年,庄玲玲認為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對兒童發展相當重視,澳門的兒童權益有長足的進步,並投放大量資源,包括制定多項保護兒童的法律法規、設立兒童數據資料庫、完善的初級保健體系、全面的疫苗接種計劃、十五年免費教育等一系列惠及兒童和青少年的政策措施,保障他們能夠健康成長。因此,她認為《公約》中提到兒童的「生存權」和「受保護權」在澳門都有充分履行和實踐,但隨著社會愈來愈重視兒童權益,庄玲玲期望本澳兒童的「發展權」和「參與權」能進一步提高。

庄玲玲指,就「發展權」而言,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和發展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場所是休憩空間,近年在婦聯和社會的推動下,當局積極開闢和翻新全澳各公園和休憩區的兒童遊樂設施,亦開設親子館等,是值得肯定的,且惠及全澳的家庭,但現時全澳各區的兒童遊樂空間仍有分佈不均和設施未夠多元化的情況,不少家長要帶子女跨區遊樂。另外,在婦聯的推動下本澳兒童的「參與權」亦有提升,包括舉辦各類型講座、親子工作坊及社區活動等,早前更與深圳婦聯合辦深港澳兒童友好巴士活動,於本澳巴士上展示深港澳的優秀兒童彩繪作品,向社會宣傳「兒童友好型城市」,今年婦聯更首次舉辦「澳門小特首」活動,鼓勵兒童表達意見,積極參與社會,更是喚起社會對兒童權利的關注。

兒童是社會未來的主人翁,他們的健康成長和充分發展全社會都需要重視,對此,庄玲玲提出三點建議:一、提升兒童參與公共事務的氛圍,包括參考「青年與局長對話」的活動形式,舉辦與兒童對話的活動,或參考其他地方的「影子計劃」讓兒童跟隨官員工作一日,親身了解政府運作,長遠而言制定公共政策時應更多考慮對兒童發展的影響;二、持續加強與社團社區合作,利用澳門豐富的歷史資源,根據各區特色舉辦多元的活動,促進兒童對生活社區的認識,更了解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三、加強家長教育工作,多元方式宣傳《公約》,讓家長更了解子女的權益,更進一步的實踐《公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