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政府臨換屆突諮詢

傳新協會提都更意見

2019-12-10

傳新協會認為都更重建百分比宜緊不宜鬆。

【本報訊】為期兩個月的《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昨日結束,傳新澳門協會提交重建百分比宜緊不宜鬆等六方面意見,並特別對政府內部各自為政、突趕尾班車諮詢的做法感到遺憾。

傳新協會在意見書開首即表示,就政府繞過都更法定諮詢機構、運輸工務司轄下的都市更新委員會,以及已外判進行中的《澳門都市更新研究顧問服務》,且在今屆政府任期完結前「突然」諮詢的做法,該會感到遺憾。

協會更擔心,政府內部部門各自為政,將會影響社會對政當局落實都市更新的信心,令已拖延多年的都市更新無法落實。

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該會提六意見,具體包括:重建份額百分比宜緊不宜鬆;本澳徵收應協調仲裁不強拍;定樓換樓等最低補償標準;訂標準資助實現唐樓長者無障礙居所及出行;公屋政策要針對唐樓長者需求;都更須詳細規劃配合。

不同意文本下調重建業權百分比方案

協會表明,不同意文本有關下降重建百分比的建議,指出相關建議既非來自都更會,亦非當年《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方案,且當中也沒有充分解釋尤對殘危樓宇重建業權大降至六成的原因和理據。

協會認為,在符合一定樓齡或條件下可適當下調百分比,但宜緊不宜鬆,應以都更會在一七年八月決議向政府提交的方案,即樓齡三十年以上為九成業權、樓齡四十年以上或殘危樓宇為八成五,作為法律初期試行的基礎,並在生效後適時檢討,以便在公共利益和業權保護間取得平衡。

以調解仲裁及司法上訴取代強拍

對於不同意重建的剩餘業權之處理,協會強調,本澳不應實行強拍機制,而應以當年《舊區重整法律制度》的先充分協商溝通,再調解、強制仲裁及司法上訴機制三步曲去徵收及補償,保障剩餘業權人的權益。

同時,協會認為,為確保小業主的權益得到保障,政府有責任制訂「樓換樓」等不同補償的最低標準及具體計算方式,避免業權人在談判時處於不公平的弱勢位置而權益受損。

應有政策支援唐樓長者

此外,協會指,現時全澳三十年以上樓宇多達五千一百七十三幢,大多為樓梯唐樓,而隨著進入老年化社會,不少居於此老人家因上落樓梯備受困擾,而他們因擁物業既不能申公屋,又無力買電梯私樓,實需政府支援。

協會建議,政府應制訂明確的支援政策及技術標準,以政策協助唐樓做好保養維修,並加裝樓梯機、電梯、甚至街區共同電梯等,以及主動上門協助在家中安裝無障礙的友善生活設備,真正實現長者「原居安老」的施政方針。

該會也提出,政府應在公屋政策考慮唐樓長者的需求,以及一些資產超社屋上限、沒收入不能申請經屋的「三無(無屋、無資格申請社經屋)」長者,推出長者公屋或終身租用權的長者公寓等去回應。

倡舊區可適當放高

他們還提倡,在制訂總體城市規劃及分區詳細規劃時對祐漢等舊片區,可在不提升人口密度及其他限高法律前提下,適當放高,以將低層樓宇集中建成高樓,增建更多停車場、社區設施及綠化空間,改善區內生活環境。另對有剩餘地積比的單棟舊樓,可通過都更公司協助其自發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