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官就職拒受訪

2019-12-18

三名法官就職後與崔世安等人合照。

【本報訊】三名法官分別獲「擢升」為終審法院法官、中級法院法官,以及初級法院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當中,法官周艷平曾審理《愛瞞日報》及《訊報》被控誹謗的案件;法官張穎彤曾審理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副理事長涉及非法集會的案件,相關案件上訴中級法院後,處理的法官之一是昨天就任終審法院法官的司徒民正。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崔世安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本地編制的中級法院司徒民正法官出任終審法院法官、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周艷平法官出任中級法院法官及初級法院張穎彤法官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三名法官昨日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第一審判庭宣誓就職。儀式結束後,在法院人員護送下離開,不接受傳媒訪問。

終審法院由三名法官組成,其中一名原法官 Viriato Manuel Pinheiro de Lima (利馬) 因達至擔任公職的年齡上限,自昨日起退休。早前,《論盡媒體》報道,利馬自一九九三年起在本澳出任法官,回歸後審理過多宗涉及權利與自由的案件;民間有意見認為,利馬的審案「以法論法」,是回歸後本澳最有水平的法官。利馬退休後,由司徒民正出任終審法院法官。

早前,兩名市民 (其中一人是新澳門學社前理事長周庭希) 提出集會,主題為促請各地 (尤其香港) 警察機關嚴格遵守《禁止酷刑公約》,不要向和平示威者及被剝奪自由之人士實施「酷刑」等;集會被治安警察局局長批示不容舉行。集會發起人向終審法院上訴,最終,被判敗訴。值得注意的是,今次裁決並非三位法官一致通過,利馬投下反對票。

至於,昨日就任中級法院法官的原初級法院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周艷平,曾審理《愛瞞日報》被控誹謗的案件,裁定社長周庭希無罪。另外,關於《訊報》被控誹謗的案件,周艷平裁定總編輯李江和社長周仲屏刑事罪名不成立,在民事方面,兩人及《訊報》需要以連帶方式支付五萬澳門元非財產損害賠償。之後,案件上訴得直,無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