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名香港公務員

因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

2020-01-11

【香港中通社1月10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10日表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41名公務員涉嫌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他強調,特區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將公務員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的理由。

根據特區政府所掌握最新資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41名公務員涉嫌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當中31人已經被停職,餘下個案相關部門正積極跟進。

羅智光表示,在這半年多的社會事件中,香港出現了大規模違法活動,民生經濟亦受嚴重衝擊。特區政府一直以來強調,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的。涉嫌違法被捕的公務員是佔整體18萬公務員中極少數,公務員整體來說是堅守法治、盡忠職守,大家不要因為這極少數的個案,抹煞整體公務員的忠誠。

他指出,特區政府將有關公務員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的理由,因為考慮到公務員涉嫌違法後,如果他回到工作崗位,是否繼續適合行使他的公職權力和職能;亦要考慮到公眾對於公務員被捕後回到崗位,繼續行使職權的時候,感覺或者觀感是如何。

他又指,公務員身為政府一份子,是政府的骨幹。在現時的情勢下,當社會秩序受到嚴重衝擊的時候,公務員需要團結一致、群策群力,支持特區政府的政策和決定,努力處理面前的一切困難,幫助社會儘快恢復秩序和安寧。

羅智光強調,特區政府已經多番告誡公務員切勿參與任何非法活動。公務員若干犯刑事罪行,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特區政府也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絕不會姑息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