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帆介紹公共資產監管辦公室工作

2020-01-14

陳海帆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由鉅額公帑注資的企業、基金一向被批「無王管」。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行政長官在二月批示頒布指引後,公共資本企業和基金將要公布一些資料。至於制定監管公共資本企業、基金的法律,有待法規草擬小組成立後才能訂出較具體的計劃。

昨早,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舉行閉門會議,聽取政府代表介紹新成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 (下稱辦公室) 的職能及工作。上月,行政長官賀一誠在就職當日,委任陳海帆 (前行政法務司司長) 出任上述辦公室的主任。

昨早,陳海帆列席立法會後接受傳媒訪問,她指出,辦公室負責監管三大類的公共資產:特區本身或公法人持有的不動產、公共資本出資的公司、公共資本出資的自治基金。目前,公共資本出資的公司約有二十三間;除社保基金和退休基金外,納入監管範圍的公共資本出資的自治基金有二十一個。

關於辦公室人員,陳海帆向立法會指出,將由現時不足十人增加至二十五人;專業人員方面,主要是法律和財務管理範疇。她也向傳媒指出,辦公室的第一階段工作,主要是搜集、疏理、分析資料。財政局已提供不動產、部份公共資本企業的二零一八年資料。

陳海帆亦指出,辦公室與財政局已對新的指引最後文本達成共識,期望在二月由行政長官批示頒布實施,令政府全資或控股的企業向社會公開資料,政府持投的企業也可參照指引而行。被問及指引是否強制執行,陳海帆回應,行政長官身為特區首長、特區作為出資人,相信有權力要求名下企業執行。

隨後,辦公室將陸續拜訪公共資本企業和自治基金,取得資料分析。也會成立小組,草擬相關法律。被問及完成制定法律的時間,陳海帆回應,辦公室成立不足一個月,待草擬小組成立後才訂出較具體的計劃。

對於政府計劃在今年六月,就設立六百億基金公司展開公眾諮詢,學社促請擱置;並重申,在未有專門的法律監管前,政府不應再生成公本資本企業和基金。陳海帆表示,相信政府已收到相關意見;她也相信,政府根據施政目標決定是否成立公共資本企業和基金。至於,是否擱置諮詢,也是由政府決定。

關於辦公室與審計署的職能,陳海帆表示,多數國家和地區由不同機構監督國有資產和公共資產。辦公室的監督是特區作為出資人、產權人的統一管理,包括:建設統一監督制度、監督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投資、注資、人員情況。辦公室是事前、事中監督,審計署則主要是事後監督,兩者並行,不會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