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走訪食肆商戶籲做好新春食安管理

2020-01-17

市政署特別製作「安心享用盆菜」小冊子,提醒貯存及食用盆菜的食安須知

市政署走訪食肆商戶加強新春食安宣導

【特訊】農曆新年將至,為進一步強化業界食安管理及操作,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市政署持續走訪本澳餐廳食肆,提醒製售盆菜等賀年食品須注意的食安及環境衛生事項,同時呼籲業界做好食安管理,讓市民新春期間外出用膳安全放心。

年近歲晚,市場對食品消費需求大,為預防及降低食安風險,市政署持續對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監管,除抽檢時令食品及恆常巡查外,亦聯同相關部門持續打撃違規行為,保障食品安全。市政署特別提醒業界,應向可靠的供應商採購食材,拒絕購買來歷不明的食材及原材料,切勿使用未經檢疫的肉類及其製品,否則將可能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起訴,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元五萬至六十萬元。

另外,由於賀年盆菜製作工序繁複、食材多樣,製作及貯存時間較長,存在較高的食安風險,為此市政署特別印製了「安心享用盆菜」宣導小冊子,並到本澳有供應賀年盆菜的餐廳食肆派發,同時輔導餐飲從業員注意衛生操作,尤其貯存食物時,應遵守「生熟分開」原則,切勿過量囤積備用食材,特別是須冷藏或冷凍保溫的肉類及相關食材,避免過量存放於雪櫃或凍櫃,令食材容易變壞。

新春假期是飲食消費高峰,食肆容易因短時間內接待大量客人而疏忽,引致食品處理不當等問題,市政署呼籲業界應有效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嚴格按照各項食品安全指引,以及做好食品的採購、貯存及處理,保障市民及旅客的食用安全。市政署將加強於新春期間對本澳各區食肆等經營場所進行巡查。若發現存在食安隱患,將根據《食品安全法》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勒令場所進行徹底清潔消毒,整頓衛生隱患;銷毀有問題或懷疑受污染的食品和食材;甚至有可能暫停場所運作,直至符合安全及通過衛生複查方可再營運。

消費者在選購賀年食品時,應到有信譽及衛生狀況良好的店舖購買,避免選購色澤過於鮮豔或亮白的瓜子、果仁等賀年食品;預包裝食品要留意包裝是否完整及食用期限;散裝食品則要注意盛載容器及展示環境是否衛生清潔;食用前要留意有否異味或發霉,若懷疑有問題,應停止食用及棄掉。另外,觀賞性賀年盆桔在栽種期及上市前可能被施農藥,故切勿採摘食用或加工醃製作為食品用途。切勿光顧街邊的無牌攤販,應選擇環境潔淨商號用膳或購買食品,市民倘發現可疑或違規情況,可透過「市政在線」舉報或反映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