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月共19宗炸彈及炸彈恐嚇案

警方斥暴徒類似『恐怖主義』襲擊

2020-02-06

香港警方葵青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姚永勤講述案件(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2月5日電】(記者 韓璇)香港警方5日召開記者會時指出,近日暴徒採取“野貓式襲擊”,手法類似恐怖主義,針對警署及人流較多的公眾地方縱火、投擲汽油彈及使用土製炸彈。以1月計,警方就接獲4宗炸彈案;另有15宗炸彈恐嚇案,約平均隔日就有一宗。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自去年6月以來,暴徒的暴力程度不斷提升,警方相當擔憂。他以炸彈案為例,過去三個月中,警方共接獲16宗相關案件。當中1月有4宗炸彈案件,另有15宗炸彈恐嚇案件,即平均隔日就有一宗。

李桂華指出,現時暴徒襲擊手法接近恐怖主義,包括預先透過社交平台進行預告、公告行動命題、並在事後透過平台承認。

當日,警方亦交代兩宗分別發生於葵青及油尖旺區的縱火和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葵青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姚永勤介紹,2月4日,警方以縱火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拘捕了一名17歲中國籍男子,他涉嫌與1月29日葵涌警署被投擲汽油彈的案件有關。警方在其租用的單位內檢獲11枚汽油彈和製作汽油彈的原材料。姚永勤提醒,汽油彈及炸彈在處理、運輸過程中都會對公眾構成極大安全風險,他警告相關人士不要以身試法。

另一宗案件發生於油尖區。署理油尖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葉秀蘭透露,2月4日晚約10時半,兩名隸屬油尖警區的休班警員行經油麻地甘肅街及彌敦道交界,見到5名蒙面黑衣人用雜物堵塞路面,且有人投擲汽油彈。兩名休班警員成功拘捕一名23歲本地男子,經深入調查,警方相信,該名男子與其他可疑人士在油麻地一間酒店房間內製作汽油彈。5日凌晨近2時,警方在相關酒店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16至26歲,並檢獲鐵鎚、玻璃瓶、汽油及腐蝕性液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