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僱員補貼最低工資同日生效

2020-03-25

陳澤武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邀請政府代表,就《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繼續進行討論,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意見表示,殘疾人士將不會納入《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當中,將以單獨行政法規,由政府對殘疾僱員作出工資補貼,讓其達到該項行政法規中的最低工資標準,並將與《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同日生效,保障殘疾人士就業。

社會有建議將殘疾僱員納入最低工資保障,陳澤武昨會後表示,政府代表會上指,考慮到殘疾的工作能力,政府短期內未有計劃為殘疾人士進行就業能力評估,若將其納入《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內,僱主考慮到殘疾僱員的工作能力,反而可能變相會令殘疾人士的就業權利因此而受到剝削,故政府決定,殘疾人士不會被納入《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當中,將以單獨行政法規,由政府對殘疾僱員作出工資補貼,讓其達到該項行政法規中的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行政法規將與《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同日生效。

另外,委員會就法律的檢討時間未達成共識,陳澤武引述,會上有勞工界委員提出,《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應該效法一行業兩工種每年一檢方式,而非兩年一檢,但政府指,由於全面最低工資涉及的工種及所需收集的數據龐大,一年亦不以充分反映社會經濟狀況,年檢存在一定困難,認為維持兩年一檢會較合適。

委員會正草擬法案的意見書,按法案將於公布後一百八十日生效推算,《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最快可於今年底至明年初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