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行政改革

先立後破

2020-04-21

【本報訊】行政長官賀一誠 “參選政綱”的各項構想,有序推動特區各項建設,包括﹕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建設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

施政報告中提出,將推進行政改革,提升治理水準。賀一誠指,將堅定而有序地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和法制建設,公共行政改革不能停留在過去那種翻來覆去的部門分分合合,而必須進行部門功能性的整合,借助新的資訊技術和手段,運用大數據,打造“數字政府”,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推進與“一國兩制”實踐相適應的特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提高政府管治效能和服務水準。目標是建設一個廉潔、高效、便民、便商的現代服務型政府。其核心是提升公共行政效率,切實增強公務人員的服務意識,樹立“一切以市民利益為依歸”的理念,端正服務態度,摒棄官僚作風。

他指,將廣泛聽取意見,凝聚社會共識,以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為共同憲制基礎,深入務實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和法制建設,按照“先立後破”的策略,以“整體性、精準性和穩妥性”為原則,加強公共行政改革頂層設計,制定整體改革規劃。近期改革的重點是:理順公共行政授權體制,完善政府組織法體系,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政府不同層級的部門職權;加強司級機構決策和監督職能,優化部門架構設置,考慮先行整合經濟、旅遊、教育、新聞等部門;強化和改善跨部門合作機制,提升跨部門合作成效,建設有效的政務協作制度,對於跨部門的重大事項,透過行政長官與司長的政務會議協調解決;完善官員問責制度,明確公共部門及相關領導的權責,構建可操作的官員問責制度;優化公職招聘制度,全面改革公務人員的入職招聘流程;提升公務人員培訓成效,增強專業能力、應變能力和責任擔當意識;探索實施公共部門領導和主管橫向調動機制;完善諮詢機制及其組織體系,提升社會參與度和政策諮詢成效,充分發揮社團在特區治理中的作用;推進政府基金和公共資本企業機構的優化整合。

在推進澳門特區法律體系上,施政報告中指出,將會加強法律理論研究,完善法律位階制度,完善立法統籌機制建設,加強立法規劃,改進立法技術,提高立法質量,深化法律改革,優先制定和修改與經濟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拓展對外司法互助工作,推進區際及國際法務合作,加強粵港澳公共法律服務合作。

對於加強公帑監管,施政報告也有作出回應,賀一誠表示,新成立的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將加強對公共資本企業和自治基金的監督,確保公共資產的安全與效益,促進公共財政投資的保值與增值。研究制定優化基金資助審批制度的相關法規等,啟動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草擬工作,務求公帑運用和管理透明化、規範化和制度化。以及認真監督公共部門運作,依法處理行政違法或不當行為。政府部門進一步加強廉潔教育,警鐘常鳴,提升公職人員的遵紀守法意識。持續開展各種形式的反腐倡廉活動,爭取市民對廉政建設的參與、支持和監督。同時加強和完善審計工作,擴大審計覆蓋範圍,加大力度監察政策落實和監管公共資產等工作,及早發現問題和隱患,對相關部門提出可行的審計意見和建議,防止重大損失和浪費,切實提升公共資源運用及政府部門管理績效,促進公共治理水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