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休漁期回澳

今起須接受十四天醫觀

2020-04-29

海事局、海關、衛生局向漁民團體講解防控措施

【特訊】因應陸續有漁民在休漁期前及期間駕駛漁船回澳,考慮到漁民出外作業和靠岸時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機會,為降低新冠病毒在外地輸入的風險,特區政府對在澳門休漁的漁民採取一系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4月29日凌晨零時後返澳的漁民,需要在漁船上或到指定酒店進行14天醫學觀察。而此前已返澳的漁民,則將安排進行核酸測試。

另外,北舢舨碼頭早前已停止運作,而為加強疫情管控,內港南舢舨碼頭由29日凌晨起僅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有限度運作,直至另行通知。特區政府呼籲回澳休漁的漁民需要嚴格遵守本澳的防疫規定,聽從執行相關防疫工作人員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