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電:長者公寓地設變電站沒問題

2020-05-21

原海一居的黑沙環P地段之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停及變電站用地(資料圖片)

【本報訊】原海一居部份土地用來建長者公寓,地段內計劃設置高壓變電站。澳電表示,其變電站的電磁輻射和噪音均在標準之內,不影響公眾安全與健康。

城規會昨舉行今年第四次、新屆任期的第二次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廿一份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並介紹一份公共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後者為都更公司交回政府發展、原海一居的黑沙環P地段規劃的D地塊──「位於鄰近東北大馬路之土地」,屬政府首個長者公寓項目,估計供約二千單位,並有系列長者配套設施服務。

草案建議該土地用途為「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及高壓變電站」,工務局特邀澳電代表凌小河及容聲明到城規會介紹在該處建110千伏變電站(東方明珠)計劃,預計可供應純五千戶家庭用電,紓解該區現變電站負荷高的狀況。

提議在該地加設變電站的澳電也交代高壓變電站與公眾安全與健康,這主要是電磁輻射與噪音兩方面。代表稱,澳電變電站的磁場與電場值均在國際標準之內,許多時一些家用電器產品已遠遠大於變電站測量出來的磁場強度。

至於噪音方面,澳電指,變電站噪音源於其變壓器,在變壓器技術設計要求噪音最大水平不得超過55分貝及變壓器房門為防噪音設計下,基本站外感覺不到會有很大的噪音,尤近年建的變電站這方面是做得相當之成功。

不過曾在珠海粵海國際花園居住的城規委員鄭洪光稱,本澳鴨涌河變電站晚上有很大噪音,雖他認同黑沙環該地段需要設變電站,但擔心在變電站與長者公寓較貼近下噪音以至輻射的影響會更大,希加強預防控制。

澳電代表回應稱,在過去廿年變電站有噪音投訴的不超過三個,其中一個正是上述變電站,畢竟該站投入已三十年,設計始終有差,數年前已做一些隔音工程,相信問題已解決。另變電站選址最理想是越近用電負載中心越好,這可減少電纜長度和挖路問題。

還有委員關注地段與周邊以至黑沙環海濱公園等連接要有方便長者的步行設施。工務局城規廳廳長麥達堯謂,局方會與交通局合作做好這方面規劃設計,當中東北大馬路已預留行人天橋落腳點,亦按實際情況改善步行設施與環境。

就「亞婆井斜巷5號及龍頭里3號」及「亞婆井斜巷2號」草案,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在回應委員蔡韻璇有關文物建築群保護時表示,編制中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有對修復準則著墨,將對世遺廿二建築物普遍所用材料和構造特色等定出指引,給未來管理時有具體操作參考。

梁惠敏續道,在歷史城區的完成後,希望下階段有條件逐步做開去,面向六百多幢文物建築,當中優先做教堂、廟宇或公共性較大的建築物,而像阿婆井是很多民居的建築群,雖掌握基本準則資料,唯針對性每幢的實需時去做,不過局方樂意隨時向相關欲活化或修復的業主提供技術指引。

委員呂澤強與陳昭怡關注「大街23號」之限制條件較周邊建築少。梁惠敏解釋,在近議事亭前地建築群或相鄰有歷史元素建築時才會有較多的控制條件,而上址在區內沒對應要協調之對象,當局也不想有太多強制條件。

另外,在討論「土庫圍5-23號及位於鄰近土庫圍之土地」草案時,市政署副主席羅志堅關心地段部份交政府作「公眾休憩區」,認為應改為「公共開放空間」,日後利用可更具彈性。

麥達堯認為兩者意思一樣。主席兼工務局局長陳寶霞回應稱,政府收回土地後對此是靈活度高,可修改有關字眼,但由於不影響地段具體利用,故不視作大改要重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