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經營有序運行通暢

團體促請政府盡快完善街市管理法規

2020-05-28

社會民生促進會舉辦完善街市管理法規座談會

【特訊】公共街市的鮮豬肉零售價格一年多來持續高企,社會上要求整治公共街市營運秩序的呼聲日漸強烈,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促請政府盡快完善街市管理法規,確保經營有序運行,建議在當中引入競爭機制、統一度量衡,並使政府可在必要時介入。

社會民生促進會昨(27)日下午舉辦《完善街市管理法規•確保經營有序運行》座談會,由社會民生促進會副會長麥家寶主持,立法議員鄭安庭,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陳溥森,馮羅陳律師事務所代表甘智光等擔任嘉賓,與居民就街市物價、以及《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贩管理制度法》修法進行交流。

街市攤位有非法轉租和租上租行為

有市民指現時街市攤位的租金已獲豁免,政府又免其水電等費用,小販已獲得很多優待,然而街市各項食品的售價普遍都較其他場所高,認為政府應監管街市售價。有市民不滿有街市攤位持牌人非法轉租和租上租行為,認為需要規定街市攤位持牌人要親自經營,不容許轉租。

建議引入競爭機制統一度量衡

陳溥森表示,由於街市肉檔的價格居高不下,以致人們質疑供應環節呈現有聯合定價的趨勢,社會上要求整治公共街市營運秩序的呼聲日漸強烈,不少意見認為首先要引入競爭,把以往的抽籤形式改為競投模式;攤位設租賃年限,打破牌照「世襲」制;禁止一人擁有多個攤位;取締「拆貨」行為,禁止攤位任由市販「租上租」,更希望肉檔明碼實價,統一計量單位等。早前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與全體市政諮詢委員舉行座談會時,就明確表示政府除了要力促穩定活豬供應,提升市場訊息透明度外,正在加快草擬公共街市管理法律制度法案,爭取六月份送交立法會審議,政府這一進取的舉措,無疑值得肯定和支持。

他表示,本澳適用的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和小販管理制度已沿用數十年,未能適應現今社會發展所需,政府早前完成《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諮詢總結報告,但是時移勢易,市政署已取代了當年的民政總署,新冠肺炎的發生亦打亂了社會經濟的一些常規,希望政府結合形勢的變化,針對現實市場情況,再透過各種渠道重新聽取市民和業界的意見,對原報告文本作出調整和充實,堵塞漏洞,補齊短板。他希望未來的公共街市不僅是一座高層的綜合大樓、一個多功能的社區設施,以及理想的消費及休憩活動場所,而且還應該是彰顯當市場運行失靈時政府必要介入的清晰立場,以及逐步引入競爭機制、電子支付、度量衡統一等元素。

陳溥森表示,政府是公共街市的管理者,對扭曲市場價格、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奸商行為,有責任發揮公權力的剛性和張力予以打擊,至於由零售豬肉「拆貨」、不開檔等行為,而引伸出街市內攤位抽籤模式、租賃期限設定、租賃權轉移以及違規扣分處罰等問題,都應該有明確的定義、清晰的界定和必要的懲處。

建議多徵詢業界意見多元發展

鄭安庭表示,根據政府之前的諮詢文本,新法案打算加重罰則和引入扣分機制,但根據諮詢總結報告,該項建議受到業界較多反對,希望政府在起草具體的法案條文時,可徵詢業界的意見,與他們多溝通,這樣的法案條文才比較「接地氣」,有利於以後法律的執行。

他又指,法案在定罰款金額時,希望政府考慮小販的承受力,尤其是考慮到小販一般是基層人士,靠攤檔維持生計,不似一般商業公司有實力。他強調應當將街市和小販的管理與美食之都的建設結合起來,如類似於台灣的「士林夜市」,這樣不僅可為澳門吸引更多的遊客,還有利於發展本澳經濟多元化,增加就業,希望政府在這方面有具體的措施或者優惠政策可以推出。

建議效法內地街市公佈來貨價格

甘智光則表示,有關街市的消費爭端,究其原因,絕大部分仍然屬雙方溝通不良,資訊互通不暢,街市公共資源未能得到合理利用所致,在制訂《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時,理應作出規範,如效法內地街市所採取的措施,設立公佈各項食品的來貨價格,運輸成本等,建立一套機制及標準去監察街市攤販是否作出不合理的定價,對此如何懲處;對街市攤位作出合理的分配,以避免不法霸佔攤位,又或長期空置攤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