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東暘書屋

文化局:澳碩果僅存書塾建築具保育價值

2020-06-25

在美副將的黃東暘書屋遺址是古代封建教育在澳碩果僅存的歷史見證。(資料圖片)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通過鄰近普濟襌院「美副將大馬路4號」地段要保留部份建築物等的規劃條件。文化局指,那裡屬「黃東暘書屋」遺址,是舊教育在澳門碩果僅存的歷史見證,當局已提出最大程度保護要求,但目前未有復原計劃。

文化局提保護書屋舊址地段現存建築

城規會昨召開今年第五次、新屆委員第三次會議,不用一個小時就完成介紹兩份公共工程、討論通過十九份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委員們基本對絕大部份草案沒意見,唯一有意見的是「美副將大馬路4號」草案。

該私有土地面積近七百平方米分三區,文化局在草案提出中央的A區須完整保留或復原建築物,不得增加高度,並維持建築物中庭及甬通的空間特色,保留甬通的正門樓及門樓,而近美副將馬路的B區維持場地開敞空間特色,C區可發展。

呂澤強質疑未有更多復原要求

城規委員呂澤強對於B區的處理有異議,指出地段為「黃東暘書屋」,而B區仍殘留有連接A區書屋建築部份地基石等,當年那裡實非開敞空間,意味現時當局保護形態不完整,有關限制更否決未來復原書屋之可能。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解釋,地段仍有舊建築及文化價值元素,故提出相關保護要求,而B區成空地已有很長時間,雖這前院是私人使用的開蔽空間,但維持現狀是保護A區建築物之欣賞及緩衝空間。

梁惠敏:保護已最大程度

梁惠敏說,由於這是私家地,當局已就此提出最大程度的保護要求,對對方是一個負擔,若要B區也復原,就需要相當大理據及由誰去做,而當局現階段沒有相關復原計劃,但有關條件並非否定未來復原的可能。

委員陳昭怡問及局方有否保育活化利用計劃及會否啟動文物評定。梁惠敏回應道,「黃東暘書屋」是具有一定價值,是本澳過去書塾式建築物碩果僅存的歷史見證,經分析是有必要去保護,即使非文物清單內,文遺法也有機制去處理業權人提出的支援、合作發展等要求,當局也不會排除。

此外會上還通過多幅建議收地開街的船澳巷地段草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