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諮委員倡修新章護環保

加重罰則懲排污治亂棄者

2020-07-06

亂拋廢舊傢俱亂象

【特訊】市政署針對現時發現食肆和地盤非法排污情況嚴重,阻礙雨水井和渠道正常排放,造成下水道堵塞,加劇低窪地區水浸的問題,日前表示要聽取社會意見,研究修訂《公共地方總規章》,加大處罰力度,以起到阻嚇作用,逐步扭轉非法排污和亂拋廢舊傢俱的亂象。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兼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陳溥森認為,這種建議適應形勢,有利社區,非常值得支持。

陳溥森表示,眾所周知,澳門儘管地窄人少,但城市廢物的人均日棄量卻達到2.3公斤,遠遠高於一些國際知名大都市的數量,難怪市民不斷提醒注意「垃圾圍城」。因此早在十年前就推出了「源頭減廢分類回收」計劃,現時每年仍然要為做好大氣環境、水環境、固體廢物、環境噪音等工作而大費周章。然而社會上偏偏有人罔顧公序良俗,漠視規章制度,為了節省蠅頭小利,為了貪圖自家的個人方便,非法接駁渠道,胡亂將廚餘油渣、水泥砂漿等固體垃圾和油污非法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嚴重地影響渠道的排洪能力。亦有店鋪和個人把廢舊車輛和大型傢俱,隨意棄置在屋邨內街人行道,甚至遺棄在公共道路兩旁,更有人膽大妄為把拆卸惰性建築物料傾倒在垃圾站旁,堵塞大廈居民出入,影響馬路行人安全。對此,有關方面雖有巡查,也有處罰,唯鑑於現行法例最高的罰款也只是區區的600元,無論是對食肆地盤,抑或是對車主物主來說,都根本起不到阻嚇懲戒作用。

陳溥森指出,澳門《公共地方總規章》頒佈實施已16年,在這時間跨度內,時移世易,社會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部分的條文明顯與時勢脫節,難以適應現實的需要,因為它不僅最高懲罰缺乏阻嚇性,而且從某方面來說還助長了以上的違規行為。事關,私人清理油井渠道,或僱用車輛傾倒垃圾,其所花費用絕對超過600元,相比而言,政府處罰了個人倒幹手淨腳,吃了少虧佔了大便宜,應修例堵塞這些漏洞。古人說:「罰一人而天下知所避」,這是千古不移之理。他認為,修法工作要抓緊推動落實,現時環境,應調配好人手,利用各種視像監控系統,加強巡查、抽查和監管,對違規者及時懲罰。長遠而言,應廣泛開展公民環保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在市民繼續倡導優良生活習慣,實現源頭減廢才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