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園關注本澳私人樓宇用電安全

2020-07-06

【特訊】日前,本澳有高層樓宇的電掣房故障起火,影響逾五百住戶及商舖的供電。共建好家園協會時政關注組副召集人張煥恩認為事件反映本澳私人樓宇用電存在一定安全隱患,促請“政府、業主及電力公司”合力維護用電安全。

張煥恩引述澳電消息,指現時本澳樓齡三十年以上的樓宇超過四千幢,當中不少樓宇的電力設備和電線相當殘舊,部分存在負荷達設計上限或不符合現行技術要求的情況。她認同澳電近三年來,向超過三百幢舊樓發出通告,更在電費單上以特別訊息提醒超過兩萬名戶主,但最終落實跟進電力設施維修的樓宇寥寥可數。而現時全澳共二十六萬用電單位計算,即有百分之七點七的用戶正面對用電安全隱患。

張煥恩指出,私人樓宇電力裝置缺乏維修保養,與法律未能強制業主進行維修有直接關係。現時《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建築物應每五年進行保養、維修及改良工程,但因沒有罰則配合,令規定形同虛設。以最近發生火災的樓宇為例,澳電曾在一三年及一七年發出通告提醒,不過未能避免意外的發生。

張煥恩續指,有樓宇業主會反映部分業主對於出資維修樓宇公共部分不甚重視,即使成功收到足夠的業權百分比落實維修事項,但收集款項時,往往未能百分百收足,最終要通過法院收取,令部分業主會對推動維修卻步。加上,本澳不少樓宇沒有設立業主會或管理公司,情況就更為複雜和困難。另外,有業界人士反映,部分樓齡較大的樓宇想更改及加大電力設施,不過礙於樓宇自身因素,未能滿足現行規定而無法取得工務部門的審批,影響著電力設施的升級維修,希望工務部門對相關樓宇能夠酌情處理。

事實上,私人樓宇公共部分的維修保養情況,除了關係樓宇住戶的安全和生活品質,若發生意外影響巨大,長遠而言亦影響物業價格。因此,張煥恩呼籲業主應把樓宇公共部分的維護,視為提升安全和生活品質,以及保障物業價格的重要舉措。同時,建議政府儘快完成《都市建築總章程》及《防火安全規章》的修法工作,從法律層面加強業主履行維修義務的意識,並為不同樓齡樓宇制定適切的規範;以及適時檢討和強化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中,關於維護用電安全的資助,促進業主重視維修。最後,促請電力公司繼續推動住戶關注安全用電,共同提升私人樓宇的用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