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觸犯香港國安法案件提堂

被告不准保釋還押候訊

2020-07-07

荷槍實彈的警員於現場戒備。(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7月6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首宗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案件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唐英傑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一項恐怖活動罪,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被告不准保釋。

案情指,7月1日下午,被告唐英傑在灣仔駕駛一輛插有“港獨”口號旗幟的電單車(摩托車)衝向警方防線,導致3名警員嚴重受傷。

被告上週因骨折住院缺席聆訊,6日坐輪椅由警方押送出庭應訊,法庭犯人欄內看守被告的庭警人手明顯加強。

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段公開的視像資料,指被告案發時駕駛電單車先後越過3條警方防線,警方多次告誡停車但被告未聽勸阻。被告越過第三條警方防線時撞向10名警員,導致至少3名警員受傷。

控方認為案情相當嚴重,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因案發地點範圍甚廣,警方需時檢取案發一帶閉路電視片段,亦要搜查被告的電單車及手機,控方申請押後案件3個月。

辯方表示明白控方有進一步調查需要,建議押後案件2個月。辯方續指,被告過往沒有刑事定罪紀錄,願意以10萬港元現金及合共30萬港元人事擔保,交出護照及駕駛執照、定時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條件獲取保釋。

案件續由特首委任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之一、西九龍裁判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蘇惠德表示,考慮控辯雙方陳詞,鑑於案情嚴重性和複雜程度,拒絕被告保釋,被告需還押看管。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