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就燒國旗案提刑期覆核

法庭改判即時入獄

2020-07-11

【香港中通社7月10日電】對於香港1名21歲男子早前涉焚燒及踐踏國旗、承認1項侮辱國旗罪獲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出上訴,案件1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進行刑期覆核。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改判被告即時入獄5周。

綜合港媒報道,被告鄧智樂早前承認於去年9月21日在屯門大會堂外,公開及故意以撕毀、焚燒及踐踏的方式侮辱國旗。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余國慧指案件涉及侮辱國旗,被告鄧智樂在知悉國旗屬政府公物下,仍與他人一起作出焚燒及踐踏等行為;而被告故意踐踏國旗的目的,也並非如辯方所稱,是欲撲熄火種;應改判更具阻嚇性的刑罰,以突出案件嚴重性。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承認,上次判刑未有充分考慮加刑因素,例如被告知悉國旗屬政府公物,以及被告行為可能鼓動他人,為人身及財物帶來危險等,因此接納律政司上訴申請,判處被告即時監禁5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