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495號
2020年07月11日
星期六
警破氹仔非法食品工場
2020-07-11
【本報訊】治安警在氹仔一住宅單位搗破一個非法食品加工場,拘捕三名受僱的內地男子,他們供稱每日屠宰加工三百條鮮魚,供應氹仔區多家食店。兩名涉嫌僱主現正身處內地,警方聯同其他部門正跟進案件。
拘三人兩為『過職』外僱
被捕三名內地男子其中兩人為外僱,原本受僱一間有限公司當店務員,現在非法工場工作涉及過職工作;另一名被捕者為逾期逗留黑工。
本月八日上午十一時,警方接獲舉報指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一住宅大廈單位內有非法入境人士,警員到場調查發現單位傳出腥臭氣味,揭發該單位實為非法食品加工場。
當時上述三男子正分別在單位的廁所及廚房劏魚並加工,有醃製好的魚肉,現場環境衛生惡劣。警方調查後拘捕現場三人。
三人供稱以月薪七千至八千元不等受僱工場,每日加工三百條鮮魚,加工的魚肉供應氹仔一帶的食店及燒烤店,工作己三個月。
警方追查工場僱主,發現兩名外僱受僱的公司與其中一間接收魚肉製品的食店為同一名王姓男子登記,食店另一名胡姓負責人則與王為表兄弟關係,警方已聯絡上二人,正身處內地,警方正跟進案件包括僱用「黑工」等罪行。
由於案件因涉及「過職」工作和非法食品加工場,治安警亦已通知勞工局、市政署、工務局和經濟局等部門跟進。
市政署跟進氹仔懷疑非法食品工場
△市政署接獲治安警通報,於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一單位發現懷疑非法食品工場,已派員到有關場所進行衛生調查,現場情況顯示,場所內有大量處理中的魚肉及魚肉醃製品,已抽取樣本進行化驗,扣押現場食材,並開立卷宗進跟。另外,有關涉案產品的流向仍偵查中,市政署將與治安當局繼續跟進。
根據《食品安全法》,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