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職員挪用公款

潛逃三月廣州落網

2020-07-11

【本報訊】一名藥房職員採購貨品過程中挪用公司五十九萬人民幣,之後潛逃內地三個多月,近日在廣州落網移交本澳警方。

涉案男子姓關、廿五歲、本澳居民,去年十一月才入職案中藥房。案情指,今年初,藥房負責人因應新冠肺炎暴發,欲大量採購各種防疫用品應市,關某自薦稱有門路協助公司以優惠價從上海、浙江、湖北等地入貨。負責人信以為真,於一至三月間,先後向關合共提供八十萬人民幣貨款入貨。

起初順利收到來貨,但二月之後就斷貨,關某解釋指由於內地封城封關,故未能供貨澳門,表示餘下的五十九萬貨款稍後將退回公司。

豈料,公司遲遲未見關某退回餘款,追問下,關承認挪用款項,負責人遂於四月中向司警報案追究。司警調查發現關早於三月下旬經粵澳碼頭潛逃內地,遂要求廣東公安協助跟進。

直至近日,廣州市公安成功緝獲關某,並本月八日移交本澳司警。關某承認挪用公款,用於賭博及花費,司警調查後以相當巨額之信用濫用罪名將之移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