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促追究非凡貸款離任官員政治責任

2020-09-21

【本報訊】廉署調查非凡兩億貸款後認為不涉刑事,但批官員未盡職責。議員蘇嘉豪透過書面質詢提出,追討非凡航空鉅額貸款,追究離任官員政治責任。

直選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表示,日前,廉政公署發表有關非凡航空貸款醜聞的調查報告,進一步揭露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身兼經濟局代局長的特區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蘇添平等人,分別在審批貸款、允許擔保、監督償還的整個過程中失職失責,直接造成特區鉅額公帑很有可能付之一炬。

「即使廉署報告堅稱未發現有人故意違反刑事法律規定,但對一般公眾而言,同時也無法輕易信納當年官員所謂的怠忽及不作為並非出於故意。」蘇嘉豪續提出,事實上,官員的怠忽及不作為也是另一種「犯罪」,其所造成的破壞不亞於真正的刑事犯罪。

蘇嘉豪表示,廉署報告首次披露非凡航空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五度向特區政府請求合共二億一千二百萬元貸款的過程:政府缺乏審批的法律依據和專業認知;對方多次拖延還款,又欠缺專業的會計帳目和財務報告,卻可一再獲批新的貸款請求;政府甚至再三允許非凡航空的主要股東、從未被嚴格審查還款能力的鷹揚航空作為擔保人。整個過程可謂觸目驚心、令人咋舌。

  續稱:「對於如何追討非凡航空的鉅額貸款、追究已離任官員和公務員的紀律和政治責任、健全公共基金的法制化建設以免重蹈覆轍等等一系列後續問題,相信均受到社會的高度注視,公眾亦期望議會能夠有所積極跟進。」

蘇嘉豪向政府提出三個問題:一) 是否確認永遠無法討回當年逾兩億元貸款;有何措施彌補相當鉅額公帑的損失?二) 如何完善法律制度追究已離任的官員和公務員的紀律和政治責任?

三) 預計何時完成改進工商業發展基金的法制建設,包括建立針對嚴謹審批鉅額援助的專門規範、完善的借貸擔保及還款監督機制、風險預警及控制機制等,保障特區債權的實現及公帑的安全,不會再出現政府欠款追討無門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