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限高 允建五十米

唐家花園遺址申規劃條件圖

2020-10-12

唐家花園遺址地段再申請規劃條件圖。

美副將一側圍牆被其停車等服務廣告覆蓋,殘存狀況未明。

 【本報訊】五年前疑不滿遭發展限高而取消申請的「前文物」唐家花園遺址再申請規劃條件圖。不過新草案推翻部份當年經城規委員會討論修改的規劃條件,可發展高度由二十點五米變回五十米,未知今次是土地工務運輸局決定,還是跟文化局意見。

工務局正就新一批共六份規劃條件圖草案進行公示收集公眾意見至下週四(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當中的「92A211美副將大馬路13號-澳門」即唐家花園遺址地段,事隔五年後再度申請。

草案建議,該近八百平方米私有土地用途維持為非工業,並續可申增批約廿五平方米土地。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五十米,而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之九十二點四。由於可建的A級高層樓宇要設停車場,建議選在高地烏街一側圍牆開洞作出入口。

至於景觀處理,工務局參照文化局意見後建議保留現有近庇道學校的圍牆及維持三米寬的場地開敞空間特徵。又建議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文化局意見,且須與文化局溝通,對現有圍牆及特色建築構件作測繪記錄、協調有關構件之保存工作。

地段業權人一五年的申請曾在城規會一度掀起討論,原本「零保育」草案退回重做。第二次草案按文化局意見加入多項發展保育限制,包括高度由五十一點六米改成M級樓宇的二十點五米,建築面積削一半有多。不過業權人在該案再上城規會討論前已取消申請,草案未成定案。

今次五年後的草案就未有完全照足舊草案的保育要求,當中最影響業權人利益的限高條件就推翻,其餘保留庇道一側圍牆並預留三米寬地段不發展作公共空間、保留美副將正立面上的建築構件的條件基本保留。

現時地段狀已變成停車及汽車清潔美容場所,內裡的樹木早已消失。向美副將馬路的圍牆立面現基本被其大型廣告包裹覆蓋,未知當年要求保留保護的建築構件圍牆還是否存在。

中央廚餘油脂處理設施草案

另外,「2020A011位於鄰近機場大馬路之土地-路氹填海區」則為位處路氹建築廢料堆填區上的一幅三萬平方米的國有土地,建議用途為中央廚餘處理及油脂處理的政府設施。

該地段高度現標示為海拔六至十三米不等,草案建議新建設施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五十三米。又建議其天台須綠化處理,植物種植面積至少為其露天面積的一半,且建築物周圍也要做景觀處理。

申請人即環保局同時須建造地段周邊基礎設施,包括公共道路和供排水管網。還設有應呈交倘需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環保局審核之條件。按環保局之前的介紹,未來設施的日處理能力已達需進行環評工程項目類別清單之要求。

環保局年中曾表示,有關設施的初步設計及環評已進行得「七七八八」,爭取明年招標動工、四年內建成第一期設施,並預計首期投產後每日可處理廚餘約二百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