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人罪案趨增

社會各界冀完善兒童防性侵機制共築安全網

2020-10-16

【特訊】二○一九/二○二○司法年度涉及未成年人色情物品的犯罪立案有十九宗,較上一司法年度的一宗大幅增加,而今年上半年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也較過往同期增加。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對此表示高度關注,有關數據的急增敲響了警鐘,有必要加強全社會力量共築安全網,透過法制建設、宣傳教育及社會監察,共同做好保護兒童工作。街坊總會理事長吳小麗則建議政府為兒童權益保護單獨立法,明晰社會各界保護兒童的權責,並希望完善兒童防性侵機制、設計未成年人性教育課程、加強家庭及公民教育、加大網絡執法力度等。

黃潔貞冀社會合力加強保護免受侵害

黃潔貞指出,雖然政府在二○一七年對《刑法典》進行修改,已擴大了法律對性侵犯兒童的適用範圍,刑幅亦有所提升。現時觸犯“對兒童的性侵犯”可處一年至八年徒刑,部分嚴重的情節更可處三年至十年徒刑,其他涉及侵犯未成年人的條文亦作出不同的修訂與提升,對加強兒童免受性侵有正面作用,但相關犯罪數字不減反增,更反映單靠擴大法律適用範圍及提升刑幅,仍未能為兒童提供全面的保障。

兒童是社會永續發展的基石,是本澳未來的棟樑。黃潔貞期望當局能更進一步完善保護兒童的法制建設,構建兒童安全保護網。當中包括加快落實《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社會服務設施發牌制度》等涉及規管兒童日常成長環境的法律修訂工作。此外,要持續在學校、教育機構推廣性教育及保護兒童的資訊,提升教職員職業道德觀念、加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教導家長辨識和處理子女懷疑受到侵犯時的應對能力。

在社區上,也要加強普法工作的開展,與社團的合作向不同年齡、職業階層宣傳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及暴力傷害的知識與普法工作,強調性犯罪後果和對受害人的傷害,提升阻嚇力,向全社會推廣保護兒童的觀念。

吳小麗倡為保護兒童單獨立法

吳小麗表示,本澳今年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品犯罪立案和性侵案件對比往年均有攀升,保護兒童權利工作刻不容緩。本澳保護兒童相關的法例零散分佈在《刑法典》、《民法典》、《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等,不成體系且缺乏獨立的法律,反觀鄰近地區,中國內地有《兒童保護法》、香港有《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台灣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都為保護兒童權利單獨立法。長遠而言,建議盡快制定專門的兒童保護法,釐清政府、家長、學校、社會大眾在保護兒童的責任,提升保護兒童的力度,提高大眾關注度,更好地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

立法非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吳小麗建議政府完善兒童防性侵機制,形成綜合的社會全鏈條治理,加強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安全教育,建議學校從幼稚園到中小學通過多種形式設計系統的性教育課程,提升兒童對性侵的認知、自我保護意識和權利意識;並且加強家庭、公民教育,呼喚大眾提升對兒童權益的關注,創造健康和諧的社會風氣。此外,隨着網絡技術發展,希冀政府提升網絡執法和未成年人網路權益保護的力度,打擊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