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隊去軍事化

黃少澤:不影響權益待遇

2020-10-17

保安司長黃少澤強調新通則下保安人員權益有增無減。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在未來實行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去軍事化下,保安部隊及人員的權益待遇並沒有減少,反而是增加,如職程打通、獎勵晉升完善等。

立法會昨復會並舉行全體大會,處理多項議程,當中焦點之一是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法案。主要內容包括引入「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的表述、打通基礎職程與高級職程的區隔、修訂晉升方式、完善紀律及獎懲制度等。法案獲一般性通過。

直選議員高天賜關注,是次修法條文量大減,當中原有關權利自由保障的條文,始終在這二百多條條文法案中找不到,包括涉及容許人員可個人向上級提出建議、舉報、投訴等。

黃少澤回應稱,相關權益是存在的,「一條無少到」、「有增加無減少」,或不是以那樣的文字表述。他認為這只是立法技術的問題,不認同是對人員的權利保障減少。

保安司法律顧問補充,相關條文確已不在,因為現採用去軍事化概念,保安部隊也變成是一般公務員,適用公務員通則,且《基本法》也有,諸如請願權等,故不需要在此特別去規範、說明。

高對相關回應感遺憾,認為保留是較合適,形容現在是「冇進步重退步」的情況。最終他對法案投下唯一的棄權票。

直選議員梁孫旭則關注去軍事化後人員的福利待遇有否變化。黃少澤稱,對這些方面是完全沒有影響,去軍事化目的主要是軍事化現已屬駐澳解放軍的職責,保安部隊再沒此需要。他重申,是次修法是對人員的權益無減反增。

林玉鳳冀培訓警柔性執法

投贊成票的直選議員林玉鳳作唯一的表決聲明。她認為,法案具體回應保安部隊人員多年訴求,有助激勵士氣,更好調動人員的積極性,對提升人員質素有正面作用。

在提升待遇同時,社會無可避免地對保安部隊人員有更高的要求。特別在過去一年,國際以至鄰近地區發生多宗警務人員在執法期間同市民衝突的情況,姑勿論誰是誰非,這些發生在澳門以外事件其實仍然會對一部份居民有影響,對警員及警方較為剛性的執法有所猜疑。

她希望,保安當局藉今次修法去軍事化契機,日後研究在警員培訓上可否加入更多柔性執法概念和相關培訓,令警隊將來在日益複雜政治形勢下,讓警隊既做好執法工作,也對公民權利、義務,以至憂慮有更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