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嗆聲法官

指嫌犯人格應受尊重

2020-10-17

【本報訊】議員高天賜在議程前發言中,反映刑事訴訟中對待嫌犯態度的嚴苛,他認為,嫌犯的人格尊嚴應受到尊重。

高天賜認為,法院行使的是一種公權力,但要服從具體事實和法律。執法者必須帶頭尊重法律。最近,他在中、葡、英媒體上看到多位律師、旁聽庭審的記者及市民的描述,指出某些法院對待嫌犯態度的嚴苛,有些法官對嫌犯進行道德說教,大聲斥,不讓辯護人說話,未審先判地對待、斥責、羞辱嫌犯。他認為,現行司法制度下,在宣判之後直到完成上訴都應秉持無罪推定,嫌犯的人格尊嚴應受到尊重;法官並不凌駕於市民之上,法院在工作中,不應讓人感到法官與市民之間有某種等級關係,期望司法的運作方式不斷改善,法院擔負起社會責任,正確理解所擔任的角色和對社會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