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港臨時污水處理設施

五份標書獲接納

2020-11-18

【特訊】鑑於友誼大馬路的污水截流下水道長期處於滿流狀態,造成該區沿岸水污染和臭味問題,環境保護局計劃於近外港碼頭建造臨時污水處理設施,並於昨日進行“近外港碼頭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公開開標(見圖),共收到8份標書。經開標委員會的審議和確認後,5份標書獲接納,設計及建造期由200個工作天至230個工作天不等,標書價格由69200000澳門元至169644980澳門元不等。

最高造價近一億七千萬

因應友誼大馬路的污水截流下水道長期處於滿流狀態,導致鄰近外港碼頭及海立方之EP7污水泵房無法將該區的污水排入上述污水截流下水道,而須將部份污水溢流至附近排放口,因此,造成該區沿岸水污染和臭味問題,事實上,上述污水溢流情況與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完全無關。

為改善上述的污水溢流情況,環境保護局根據顧問研究,經綜合分析和參考外地經驗,並結合本澳實際情況,提出是次項目,以便將上述溢流污水截流並透過適當的臨時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排放,改善水污染和臭味問題,保障該區沿岸水質環境。上述設計及建造期的最長施工期為230個工作天、臨時設施停用後恢復場地的最長施工期為60個工作天,並提供為期4年的營運及保養服務。

未來,環境保護局將會繼續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針對沿岸污水排放較嚴重的地點(如城市日大馬路雨水箱涵排放口等),商議設置臨時污水處理設施或截污措施,以保障本澳沿岸水質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