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修改公職法

2020-11-20

張永春到立法會引介修改公職制度法案。

【本報訊】《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修法案昨日獲立法會全票一般性通過。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一九五(行政技術助理員)與二六○(技術輔導員)兩個職程合併,並不是加薪方案,相關人員併入需達二六○的要求及通過考核。

張永春昨到立法會引介修改第一四/二○○九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政府考慮到職務性質愈趨接近,實際工作中分界越來越模糊,故是次修改以二六○為中心去考慮,把行政技術助理員(俗稱一九五職程)與技術輔導員(二六○職程)兩個職程的合併,現一九五職程人員只要達二六○要求(如具高中學歷)、薪俸點達二百六十點或以上,可通過考核後可轉入二六○職程。

現一九五職程有一千八百九十五人,只五百多人未具備併入的要求。當局設八年過渡時間可讓學歷要求未達的人員去完成高中課程。如相關人員選擇繼續留在原職位,等到職位出缺時便會予以撤銷。

法案同時建議取消個別一般及特別職程已不合時宜的職程,公關督導員等六個一般職程及照相排版系統操作員等四個特別職程的職位於出缺時撤銷,當中公關督導員等職程的薪俸結構與二六○職程相同,可申請直接轉入技術輔導員職程。郵務文員等職程的人員,符合法定的條件並通過相關的開考,方可申請轉入技術輔導員職程。

張永春表示,政府方向是簡化職程,包括盡量減少特別職程設置,對有條件的就合併取消,並嚴控新設特別職程,不把專業認證與此混淆。他直言,特別職程太多是不利公共行政改革和精簡架構,因相關人員難以調動到其他部門崗位。

多位議員認同法案回應有關公務員訴求,但同時批評除上述職程外,稽查、勤雜、海事及水務局二百二十五點職程公務人員同樣存在問題,建議一併修改、理順,或也併入二六○。

張永春回應認為,公務人員職程複雜,存在各樣情況,牽一髮動全身,修改其中一項除會直接影響有關職程人員,還會間接影響其他職程,故政府一直抱相對謹慎的態度去處理職程修改。又強調他們沒有逃避、不可能逃避。

張永春指,是次非加薪方案,故一些涉起薪點調整的職程訴求未有處理,況且公職制度修改不會一次做完,當局會「穩穩陣陣」、一步一步走下去,不想未解決現有問題又帶出新的問題,始終薪點調整需作多方面研究探討,考慮好公平性、合理性等影響。

張永春說,政府已經啟動下一階段的職程修改工作,將處理內部晉升制度、橫向調動、部份特別職程等,但相信也要「拖」一段時間,並要掌握是次合併嘗試的反應和效果。對於議員反映也有意見冀將三五○與四三○合併,張坦言這暫未具備條件處理。

此外,法案還建議加快公佈各類名單,建議只有開考通告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刊登,其餘的名單及通告則只須在網站公佈。張永春補充,公眾還是可經有關網站查看到各階段的名單資料,透明度不變。

法案其他修改還有:對進入第二階段考試(例如口試或面試)的投考人數設限;為解決在非辦公時間監考人員的補償問題,法案建議為監考人員訂定定額報酬制度;建議增設「特別開考」機制,對於具職務共通性及投考人數較多的職程,由行政公職局與用人部門共同合作開考。又建議返聘前領導主管等人員時不用再要六個月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