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保密義務尊重知識產權

一常會建議科創稅優制度

2020-11-20

何潤生向傳媒介紹閉門會議內容

【本報訊】一常會向政府建議,在《從事科技創新業務的稅務優惠制度》法案內增加保密義務的規定,令科技創新的知識產權得到尊重。

昨早,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 (一常會) 閉門分析及討論《從事科技創新業務的稅務優惠制度》法案。主席何潤生在會議後向傳媒介紹,委員會將把法案的問題交給政府,有待對方列席會議時澄清和介紹。

一常會其中一項關注是,法案沒有確保獲得稅務優惠的企業沒有拖欠行政當局、社保基金債務的規定。還有,稅務優惠的許可權在於財政局局長,法案沒有規定局長必須聽從評審委員會的意見。

一常會也建議,在法案內加入保密義務的規定;因為,科技創新涉及知識產權,申請稅務優惠的企業往往提交機密的資料,應該得到尊重。一常會也建議增加規定,處理透過不當行為 (如:申請時作出虛假聲明) 而獲得稅務優惠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