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街市管理法

張司:再不管街市就沒了

2020-11-20

張永春到立法會引介街市管理法。

【本報訊】立法會昨在全票贊成下一般性通過《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公共街市長期存在問題,希望藉該法讓市政署能加強管理,否則街市「真係冇得做落去」。

到立法會引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的張永春表示,全澳現有九座公共街市,但由於街市的運營和管理長期以來存在不少問題,不僅影響市民前往購物的意願,也使部分攤販經營日漸困難。為完善公共街市管理的法律制度,市政署於一八年進行公眾及業界諮詢,本預計明年才提交法案。由於今年街市豬肉零售價的問題,社會要求盡快完善街市管理制度,因此政府提早提交。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賦予巿政署管理公共街巿的職權、引入以「公開競投」為主的分配攤位方式、明確每名攤販只可經營一個攤位、訂定承租人的義務及解除合同的情況,以及訂定各項過渡措施等。

多名議員關注公共街市的定位和發展方向,張永春回應說,街市的問題長存已久,議員和大眾了然,實需加強管理。市政署多年對街市的管理非管得過多,而是管得不到位,「應管嘅好多管唔到」,才造成現在的種種問題。

張永春提到,早前他自己因豬肉問題到街市了解,發現有菜鋪可貼著街市外經營生存,「嘩!點解開得到呢?」,店鋪需租金,而街市攤販免租及水電費,兩者貨源都是來自批發市場,「點解都有得做呢?咁呢個就係問題」。他坦言,若再不加強管理,街市「真係冇得做落去」、「就係得個殼喺度」,這不論是對市民購物習慣,還是一千多個街市攤販都不是好事。

至於可否容納更多其他種類的攤擋,甚至變成旅遊景點。張永春回應道,現實是不具備條件,尤攤檔空間太小,「唱歌跳舞」不可能、根本做不到,當局只能在不惡化現狀下去盡量改善。

張續謂,街市已十多年沒收租金,預見短期內也不會,未來公開競投不會是價高者得,而是希望可找到一些真正有心、有經驗、有經營方案的人去做,非「唔係霸住個檔、成日唔開檔」的。一如有殭屍鋪的商場不會好,街市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