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論改革社團資助

2020-11-20

【本報訊】直選議員蘇嘉豪的議程前發言主題是「改革社團資助制度 陽光檢驗公帑帳目」。他表示,一直提出打破黑箱資助制度的訴求,除了希望早日結束不少社團的揮霍時代,把公共財政資源用在更準確、更妥當、更迫切、更進步的地方,更是為了重建一個公平競爭、健康分配、激勵自強的公民社會。

昨午,直選議員蘇嘉豪在議程前發言提出,多年來,伴隨著城市失控發展、管治水平低下,不少社會環節都千瘡百孔,其中大量社團對公帑賴以維生、「洗腳唔抹腳」這個澳門風土病,應是首要醫治的頑疾之一。

蘇嘉豪指出,特區成立的二十一年間,已經足足成立了二十一個公共基金,還有數十個政府部門各自發放的公帑資助。在沒有統一而有力的監管制度下,早已成為歷年來不少社團豪花、豪飲、豪食的肥沃土壤;澳門基金會高層也承認,過往發現有人專為申領政府資助而成立社團;生活在澳門的人都知道,搞社團甚至已經形成商機和產業,有一套完整的上下游和周邊食物鏈。

日前,蘇嘉豪再次追問行政長官:何時、如何徹底改革社團資助制度?行政長官回應,要從專門立法做起,因為在沒有法律依據下要求社團公開帳目,將會令人尷尬。對此,蘇嘉豪昨日稱:「特首如此答覆,彷彿告訴大家:第 2/99/M 號法律《結社權規範》第十九條已經在立法會不知不覺下被廢止了、已經不存在了!」

蘇嘉豪續表示,事實上,上述仍然生效的條文表明:特首需要訂定一個金額,當社團收取公帑津貼或資助高於這個金額,就必須公開所有帳目。這是現行法律的明文要求,即使未有更完善的新法,政府都必須依法辦事。可是,歷任特首從無依法訂定金額,變相掩護大社團迴避法律責任,即使資助過千萬甚至過億,政府部門和基金也能「名正言順」僅公布季度總金額。

蘇嘉豪續表示,改革社團資助制度,關鍵在於管治者是否願意為了公共財政利益,主動承擔責任和風險,敢於觸碰不合理的既得利益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