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委員力撐南灣湖C區放高草案

工務局文化局:

主教山重可望到海

2021-01-07

城規會召開今年首次會議,現場已取消去年為防疫而分行坐的安排。

按官員介紹。,未來主教山上還是可以看到海面,但看不到舊橋部份橋墩。

澳門歷史城區價值體現在山海城的視覺聯繫,當局認為還可以看到部份海面已可以。

【本報訊】備受爭議的南灣湖C區兩份放高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昨上城規會介紹。政府證實,放高後在主教山上仍可看到海,僅舊大橋近水面橋墩部份看不到,但不改變山海城的城市空間特徵的世遺價值。多名城規委員也表態支持草案。

城規會召開今年首次會議,介紹六份政府及討論十七份私人工程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焦點在較現址建築放高約兩成七的「2020A024南灣湖C1至C4地段」及放高近八成的「2020A025南灣湖C12及C14地段」。兩草案合併介紹和聽委員意見。當局因應坊間對此有一定意見,會上安排加以說明。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兩地段涉及主教山聖堂向氹仔方向眺望海洋的視線聯繫,局方就此做景觀分析,了解建築限高對世遺澳門歷史城區價值的影響,即城區與海洋間的視線聯繫。不過她澄清,舊大橋及南灣湖CD區海岸線不屬相關世遺的保護和觀景對象。

梁惠敏:放高不礙山海城空間布局特徵

經分析,南灣湖C1至C4的海拔30或34.1米與C12及C14的海拔50.8或46.7米,各高度都可維持主教山眺望到氹仔間主要海面範圍,未改變澳門山海城整體城市空間布局特徵。她補充,望到主要海面不等於像現在一樣,要望到全部海面範圍。

重複司長海拔論的工務局城規廳長麥達堯指出,草案限高包括天面上所有構築物,如梯屋、水箱、女兒牆,故實際建築物高度要比扣減地面海拔高度後再低一些。同時兩地段現存的初級法院、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在政府計劃中都不會拆卸,還是維持現有高度。

麥達堯:還可以看到大部份海面

「我哋可以睇到大部分海面。」麥達堯指出,按上述視線分析,未來在有關高度下,在主教山還是可以看到舊大橋橋面,僅是靠近水面的橋墩的部份位置看不到而已。

麥達堯也強調,局方是在保護歷史城區景觀要求下再綜合其他因素去編制草案,過程完全是按《城規法》去做,且草案也基本符合《總規》諮詢草案當中該區建築不應高於主教山及整體應階梯式向海遞減的方向與原則,已體現山海城規劃概念。

麥達堯還搬出土地問題,重申本澳土地資源相當缺乏,填海所得土地自然希望可充分發揮其價值,而當年C區計劃是要興建多棟高層及超高層樓宇,現建議不論高度或容積上都已大幅減低。

若降高南灣D區及新城B區東側起不了樓

麥達堯不諱言,地段作用地緊張的公用設施,最終都是服務市民,達到公共利益的效果,若然要進一步減低該區發展高度,按視線分析,那位於孫逸仙大馬路以南的南灣湖D區及新城B區東側的可建性極低,「基本上起唔到咩嘢」,會進一步減低土地資價值,這實要社會評鑑討論。

說明完畢後,席間一度沉默近廿秒。但隨著委員呂澤強開腔擔心新高度影響城市天際線、不利發展海上遊觀景後,一眾委員即踴躍發言,紛紛支持草案。最終共十七委員發言,發表意見近一個半小時,可謂今屆最熱鬧的一次。

委員們提出現法院設施分散,既不便民,又要承擔高昂租金,還損司法莊嚴,強調項目有迫切需要。至於放高影響景觀,委員們認為官員說明已清晰疑慮,實不應單考慮高度,可透過建築設計處理。

多人稱,當年南灣湖規劃建超高樓也沒遭到反對,現在只是三分一的高度,實在沒反對可言。有委員認為草案合法合情合理,澳門需要發展得更快,不應因一些雞毛蒜皮或少少爭議就拖後腿。

麥廳長最後說,草案可加原則性條文,包括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文化局意見、建築物設計雖與建築周邊環境和建築協調等,讓建築設計時會令建築物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