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內地和香港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基本全覆蓋

2021-01-23

【香港中通社1月22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民商事司法協助實踐的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艶麗指出,兩地法院90%左右的民商事案件判決將有望得到相互認可和執行,標誌著兩地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的基本全覆蓋。

據介紹,香港回歸祖國以來,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方面共簽署8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其中,《婚姻家庭判決互認安排》《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尚需經香港本地立法等有關程序後再由雙方共同公佈生效日期,其他6項安排均已生效施行,執行情況良好。

《婚姻家庭判決互認安排》被譽為兩地司法協助領域最聚焦民意、最貼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項創舉;《民商事判決互認安排》標誌著兩地民商事司法協助全面覆蓋的目標基本達成。兩者叠加後,兩地法院90%左右的民商事案件判決將有望得到相互認可和執行,標誌著兩地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的基本全覆蓋。

8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可分為三大類別:保護訴訟權利、維護實體權益、保障糾紛多元解決。其中,通過簽署《送達安排》《取證安排》,實現兩地審判程序的相互銜接,減少跨境民商事案件程序障礙,有效解決了送達難、取證難。兩地相互委托送達案件20年間增幅超過5倍,累計已達2.9萬餘件。

通過簽署《仲裁裁決相互執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補充安排》,支持仲裁在化解跨境糾紛中發揮重要作用,為推動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提供了新支撐。《仲裁保全安排》自2019年10月1日生效施行至2020年10月31日,內地人民法院辦理申請協助仲裁保全案件32件,所涉財產價值總計113億元人民幣。

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室副主任趙向陽指出,內地與香港民商事司法協助的實踐,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強大生命力,有效維護了香港基本法權威,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增進香港同胞切身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