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奇案

2021-03-02

【本報訊】一名原任職酒店的男子,疑不滿公司安排過量工作而自動離職,但在離職後仍懷恨在心,返回公司縱火。其被捕後辯稱,縱火目的為增加舊同事的工作量。

涉案男子姓梁、廿八歲、本澳居民、現時無業。案情指,梁原在新口岸一賭場酒店任消防保養員,因不滿公司分工不勻,致其工作量過多,於去年十二月中憤然離職。

本年一月二日,離職後的梁返回酒店,在三樓電梯口手持一些紙張點燃,並舉起接近煙霧感應器,企圖觸發消防系統不果,酒店方面經了解後見未有損失,故未有報警。

豈料,本月廿六日晚上八時許,梁再擅闖酒店重地,酒店保安員發現其出現於員工停車場,並步向員工通道,於是將之截住,帶到保安室並報警處理。

梁接受司警調查時聲稱,當日點燃紙張是企圖觸發煙霧感應器,目的為增加舊同事工作量,今次欲進入員工通道,是為了捉舊同事偷懶。司警經調查後將梁控以縱火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