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1213號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明年社屋租金豁免九成半租戶免交租
2013-12-13
【特訊】為紓緩弱勢社群面對通脹而增加的經濟壓力,特區政府將於2014年1月至12月繼續豁免社會房屋租戶之租金,豁免上限為澳門幣2000元。獲豁免繳交租金之社屋租戶有8543個,佔95.4%,另外,有405個社屋租戶,佔4.6%,因每月繳交之租金超過澳門幣2000元,故須於2014年1月份起繳付豁免租金上限後之餘額租金。
豁免上限為二千元
為落實扶助弱勢社群應對通脹壓力的施政方針,特區政府於2010年上半年、2011年及2012年豁免社屋租戶的全數租金,以減輕社屋家團繳付租金的經濟負擔。然而,由於少部份社會房屋家團的月收入超出收入上限,甚至有租戶超出上限之一倍或以上,而需繳交雙倍租金,故調整2014年租金豁免上限至澳門幣2000元,以發揮社屋富戶退場機制,體現公共房屋資源的合理運用。
經減免2000元租金後,需繳交2000元或以下租金的租戶有255戶,佔總租戶數的3.01%,佔需要繳交租金租戶數的62.05%;需繳交租金由2001元至4000元的租戶有110戶,佔總租戶數的1.3%,佔需要繳交租金租戶數的26.76%;需繳交租金由4001元至6000元的租戶有29戶,佔總租戶數的0.34%,佔需要繳交租金租戶數的7.05%;需繳交6001元或以上的租戶有17戶,佔總租戶數的0.2%,佔需要繳交租金租戶數的4.14%。而社會房屋舖位的商戶並不適用租金豁免措施,仍需按月繳交租金。
凡租金超過澳門幣2000元之社屋租戶必須將超出的部份於每月1日至18日交往租賃合同內訂定的地點,否則須附加50%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