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有規可循 公司員工達雙贏

2013-12-23

去年瑞華轉職至酒店工作,這天,她相約公關公司舊同事美珍,在現職酒店內的咖啡廳聚舊。

一坐下,美珍便對酒店大堂的聖誕佈置讚不絶口,瑞華自豪地說:「當然漂亮,這是我負責的項目。不要以為可以像我們以前那樣,只要找一間相熟的公司佈置便成,這間酒店有一套採購規矩要遵守,需要向最少三間公司問價,並有篩選程序。經比較各公司的價格、產品和服務質量等後,才決定判給哪一間公司負責,不可以隨便指定某間公司承判,而且詢價、選標和收貨都由不同的同事負責。我在採購工作上可花了不少功夫呢,今年聖誕佈置項目的花費比去年還要少,但效果更好。」

美珍搖頭不表認同:「但這樣耗費時間,亦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工作始終需要講求效率,我們的公司不需要『貨比三家』,最重要方便快捷,選擇相熟的公司提供服務及物品便可。由於長期合作,這些公司已經知道我們的要求,而且由一位同事負責整個過程可以更好地掌握進度。」

瑞華向美珍解釋:「以前我也這樣認為,但經過比較,我覺得在採購中有一套清晰的工作守則,其實對我們員工有好處。你也知道,由一位同事負責整個採購流程,很容易陷入利益誘惑的陷阱裏,屆時不單公司利益受損,負責的同事也有可能觸犯法律。」

美珍掩嘴笑道:「有你說的那麼嚴重嗎?」

瑞華一臉正色說:「我說的是真的,最近看到一則新聞,廉署拘捕了一名餐廳總廚,懷疑他在採購餐廳食材時收受供應商賄款,接收了不合格的食材,導致餐廳蒙受損失,涉嫌觸犯私營部門的受賄罪,這可不是可以賠錢了事的。如果有完善的採購程序,有互相監督的機制,就不致發生這樣的事情了。所以說,工作守則可確保公司不會有所損失,員工也避免行差踏錯,更好地保障自己。」

「聽你這樣說也很有道理。」美珍道:「我們同事做採購工作時,常會收到不同供應商送贈的禮物,尤其臨近聖誕、新年,節日禮品更多,這些小恩小惠不斷累積,其實也有機會影響員工的工作判斷的。」

「我們酒店規定員工不能收受供應商的禮物,如果無法拒絕,必須向上級申報。」瑞華對美珍笑道:「你已是公司的管理人員,是否也應為公司和同事考慮,制定相關的工作守則呢?」

「對,你們這種做法很值得參考,我回去要向老闆建議制訂公司的工作守則,讓同事辦事有規可循,這樣不僅保障公司的利益,又能避免人員出問題,更可增加供應商的信心。」瑞華說。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