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第四次修訂批地溢價金

2013-12-30

本澳土地資源彌足珍貴,透過不斷檢討和調整批地溢價金的價值計算,可讓溢價金的金額更貼近市場。政府去年展開最新一次修訂工作,新的批地溢價金計算標準已於本月17日正式實施。考慮到近年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各類批地溢價金都有所調升,其中住宅及停車場用途的批地溢價金,較2011年上升逾兩至三倍不等。政府期望透過新一次的調整,能更好反映現實中物業的價值與溢價金之間的關係。

各類批地溢價金不同程度調升

因應本澳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政府在現行恆常機制下不斷檢討和調整批地溢價金的價值計算。繼2004年、2007年及2011年調整了《批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中的附表及附件內容後,政府於去年展開了第四次修訂工作,經調整後, 住宅、商業、辦公室、私人停車場、工業,及酒店等用途之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和樓宇價值都有不同程度的調升。

其中住宅用途的批地溢價金,“一至七層”及“高於七層”的住宅樓宇,平均升幅同時超逾兩倍,達212%;商業及辦公室用途的批地溢價金,“一至七層”商業樓宇平均增幅接近四倍,為399%;“高於七層”平均調高逾四倍,為414%;而私人停車位相應溢價金升幅為312%。

在是次修訂中,相應地對建築物的建築成本和價值的計算表進行了調整,如“一至七層”的低層樓宇,建築成本平均增幅為54%,“高於七層”的則升64%,相應的樓宇價值就分別調高162%和163%。至於“一至七層”和“高於七層”的商業樓宇的建築成本與住宅樓宇相同,相應的價值平均上升338%。 私人停車場方面,建築成本調升了64%,相應的價值上升191%。

已批有效圖則會用舊溢價金

新的溢價金計算標準已於本月17日生效,除非之前已獲核准的計劃 (圖則)的批示已失效,否則,新計算表並不適用於新表生效前已遞交並獲核准的建築計劃 (俗稱“草則”),以及載有建築物的特徵、體量、用途及面積計算表的初研方案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