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駕照互認不等同直接駕車來澳

2014-02-13

【特訊】交通事務局重申,粵澳現正商談的兩地駕照互認是指駕駛資格互認,不等同於可從內地直接駕駛車輛進入本澳,亦不等於內地駕駛者可在本澳工作。

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在書面質詢中認為粵澳駕照互認取向應是讓澳門居民車輛進入橫琴及將來粵澳合作產業發展所需的其他地區。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在回覆中表示,政府正收集社會各界對粵澳駕照互認的意見,期望凝聚共識。

另外,衛生局代局長陳惟蒨在回覆吳國昌的另一份書面質詢中表示,局方現階段認為沒必要將母嬰臨時支援計劃擴大至三歲以下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