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路環舊市區批給申請獲批

2014-03-31

【特訊】截止3月底,政府共收到24宗關於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之申請,當中5個申請已獲批,目前仍跟進的申請個案共有10個,當中6個初步已通過審批資格並進入下一階段審批程序。

為協助路環舊市區居民提升生活質素,創造該區的營商空間,土地工務運輸局2009年8月實施了「路環舊市區詳細建設規劃」,並於同年10月率先推出「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申請計劃」。政府推出有關「計劃」的目的,是為有序地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按照現行法律,並符合城市規劃、文化部門要求及所有現行建築條例的前提下,透過免公開競投土地批給,讓特區政府成立前已持續居住在路環舊市區而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居民,繼續在原址居住或商住。

計劃自推出至今,政府合共收到24宗土地批給之申請。最近,政府再批出一個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之申請,有關個案位於路環中街,詳情並已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內。連同之前已批出的個案,目前已有5個申請獲批,位置分別位於田畔里、中街、石街及新利街。

現時政府仍在跟進的申請個案共有10個,當中4個申請須作進一步分析的工作。至於初步已通過審批資格並進入下一階段審批程序的6個申請中,有5個已分別於今年2月和3月進行了公示,預計下月可完成公示程序。

而進行公示的目的,是為保障原居民的權益。政府在收集申請者的證明文件時也相對嚴謹,並須確定沒有使用權糾紛存在,在作出批給前,會在路環居民大會堂及申請土地位置張貼關於申請的公告,供公眾知悉,務求公正地處理土地批給的申請,最終達至保障原居民居住權等目的。

為加快審批申請,政府會以「特事特辦」方式處理申請。基於「計劃」涉及的範圍具有社會及文化保育價值,故居民提交的建築計劃除了要符合建築條例及城市規劃外,亦須諮詢文化部門的意見。但政府會總結審批經驗,優化審批工作。

至於有9個申請不被進一步跟進的原因,有部份是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有部份則因非法工程或涉及使用權糾紛等而要暫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