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0814號
2014年08月14日
星期四
預控環境噪音法通過
2014-08-14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案,包括對住宅樓宇中的日常生活及寵物發出的噪音作出管制,受限制的時段為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九時,以及規範在公共地方發出騷擾噪音作出管制時段。為進一步保障居民作息,法案建議有關住宅樓宇中的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之管制時間修改為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的全日,以及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九時。
今屆立法會會期將於八月十五日結束,立法會昨召開本屆會期最後一次全體大會,共討論三份法案。
《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案對現行噪音法的修改將打樁工程噪音和生活噪音均納入管制範圍。調整了住宅裝修工程噪音和社會生活噪音的管制時間、取消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錘等打樁機之過渡規定、加入特殊工藝的例外情況、延長法案生效日期等。
對於打樁工程噪音,法案維持規定所有打樁工程,不得超出二十分鐘等效連續聲級八十五分貝標準的建議;同時,維持規範全面禁止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錘等相關打樁機,法案生效後即時執行,不設過渡期。如工程遇到受地質條件限制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而需取得例外許可的情況,必須按法案所訂定之機制進行申請。
生活噪音受限時段晚十至早上九時
法案亦對住宅樓宇中的日常生活及寵物發出的噪音作出管制,受限制的時段為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九時,延長一小時。此外,法案同時規定在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十至翌日上午九,以及星期六及公眾假期前夕的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九時的時段,不得在公共地方發出騷擾噪音,有關管制時段與露天表演、娛樂及類似活動一致。為進一步保障居民之作息,法案建議有關住宅樓宇中的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之管制時間修改為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的全日,以及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九時,延長兩小時。
更新現行監察及處罰制度
法案更新了現行法律的監察和處罰制度,包括監察權、行政違法行為、違令罪、實況筆錄、處罰程序、時效等。由警察局監察生活噪音和公共場所發出的噪音,其他情況噪音則由環保局負責監察。考慮到執法工作的複雜性及嚴謹性,為使前期準備工作更充足以加強普法的工作,同時預留時間讓市民及業界適應新噪音法的規定,建議將法案的生效日期由原來自公布後滿三十日生效,修改為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生效。法案不影響其他特別法中對噪音的規定,例如職業噪音、交通噪音等。
審議該法案的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指,委員會對分開由治安警及環保局兩個部門分別行使監察權曾感憂慮,擔心環保局是否有足夠稽查人員處理市民投訴,尤其是假期和晚間投訴,以及會否因部門的權限分工和溝通不暢而影響市民權利的保障。另議員高天賜、麥瑞權等提出,如何界定噪音?希望有一套準則。
環保局已增人員及儀器
環保局回應,已增聘稽查人員及增設測量儀器,又對人員開展了培訓,相信可以建立較完善的標準。另會增設投訴熱線和建立非辦公時間輪值制度,有需要時可要求治安警提供協助。
列席大會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將會與業界保持溝通,按新技術、儀器的應用,不斷檢討法律。
高天賜工會法再被否決
另由議員高天賜提出的《人權條約及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推廣、教育及宣傳》法案,在十八票反對、七票贊成、兩票棄權下再遭否決。法案提案目的是增加對居民人權、勞工權利的推廣。投反對票的議員黃顯輝、鄭安庭等認為,《基本法》及法務局已有相關工作,無需再另立法規範公共部門按法律推廣有關工作。另宋碧琪批評高天賜,上次提出該法案遭議員批評條文過度空泛後仍沒有作出修改,認為不具提案條件,亦投反對票。
本屆會期將明日(八月十五日)結束,餘下兩日各小組會將會按議程安排討論手頭上的法案。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在會議完結前,祝願各議員有一個愉快的假期,以及感謝傳媒過去一個立法會期對立法會工作的支持。新一屆立法會期將於十月十六日開始,至明年八月十五日。